亲爱的老爱尔兰的读后感10篇

2018-04-06 感动文章 阅读:

亲爱的老爱尔兰的读后感10篇

  《亲爱的老爱尔兰》是一本由邱方哲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4.80,页数:233,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亲爱的老爱尔兰》读后感(一):部分章节免费试读

  四 猛犬英雄

  “这时六十头牛齐力拉出来那口巨猪,麦克达索(Mac Dá Thó)亲自为他们分配。‘我们该怎样分配这口猪?’康纳赫特国王艾里尔问。阿尔斯特的布里克留说:‘当爱尔兰的英雄好汉们齐聚一堂,除了靠武力比拼席位高低,每个人都往对方鼻子上饱以老拳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把猪分得让人心服口服?’……

  当康纳赫特著名的勇士凯德威慑全场,坐下来准备动手给自己切最好的那块肉时,阿尔斯特的康瑙尔走上来说:‘滚开!’‘你凭什么?’凯德问。‘哈,有人想和我打一场了,告诉你,我才不怕。对神发誓,从我抓起长矛的第一天起,没有一天我不曾杀死一个康纳赫特人,没有一晚我不曾烧杀劫掠,我睡觉的时候,总是拿康纳赫特人的头颅来垫脚。’‘你是个比我强的武士,’凯德承认,‘可惜我哥哥安峦不在这,他倒是可以跟你势均力敌。’‘谁说他不在这?’康瑙尔大喝一声,从怀里掏出安峦的头颅掷向凯德,撞得他口喷鲜血。”

  ——摘自《麦克达索之猪的故事》(Scéla Mucce Meic Dá Thó),约9世纪

  (路透社悉尼):两个巴布亚新几内亚部落在一次和平仪式上为了该如何分配一口烤猪发生了争执,最终导致持续五日的战争,五人死亡,数十人受伤。

  ——《独立报》,1990年5月19日。

  暴力、虚荣、杀人如麻,古代爱尔兰的英雄故事,尤其是所谓的阿尔斯特故事群(Ulster Cycle)描绘的世界充斥着夸张的刀光剑影。在现代人看来,为了分一口猪而大开杀戒,夸耀自己每天杀人和抢劫,那些武士们与其说是英雄,还不如说像土匪。我们理解的英雄应当是荷马史诗里以自己的力量和品德挑战严酷诸神的悲剧人物,或者捍卫宇宙正义的奥特曼,保护地球和平的美国队长,总之是站在“命运”对面的“自由人”,“坏人”对面的“好人”,某种值得称颂的品格的代表者;如果他在智力和情感上和普通人一般无二,例如跟妻子闹离婚,曾经是不良少年之类那就更好,因为这样一来当英雄就不是少数精英的专利,而是民主社会里人人平等的机会。爱尔兰的英雄们让人难以理解:这些人有什么值得赞颂和仿效的?我们社会受希腊以降西方主流哲学影响太深,有时确实很难明白其他群体的价值观。如果不是一千年后来自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新闻印证了这个故事内在的确有某种人类社会共通的真实的话,读者或会认为麦克达索之猪的故事不过是讽喻小说或重口味的黑色幽默;或会像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那样,完全拿这个故事当真的同时却不接受别的社会的价值取向,认为它证明了爱尔兰人是一群无法无天的野蛮人,应该用大英帝国的先进文明加以征服。

  问题不仅在于我们需要人类学比较文化的视角,而且文学和生活的关系也远没这么简单。区分作品里哪些是重现生活的“真实”,哪些是“虚构”,并以此为准则来创作,是19世纪现实主义出现以后的事情。对分猪的故事这样的中世纪文学,我们应当看重它折射出来的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和基本结构。不妨说,中世纪的爱尔兰文学就像他们造型艺术上的动物纹饰,只摘取一个社会最具特征的点睛部分加以理想化的夸张描绘,将其他部分忽略不计或一笔带过。

  在创作故事的过程中,作者有意无意地将特定时代人们对事物和整个世界的看法藉由故事人物的行动展现出来。此外,超现实的人物和情节主要是为了给生活单调的中世纪听众增添听故事的幻想趣味,而故事提出的起源论——某个王朝的祖先如何赢得了王权,某位圣人何时被赠予一块地,等等——则常常给政治主张披上不容挑战的悠久历史的外衣。所以古代爱尔兰人绝对不是只懂得眼前事务的愚昧之徒,文学在他们的社会里执行的功能几乎和现代文学对于我们一样丰富多彩:记录、宣示、劝谕、娱乐,陶冶,等等。学者们按照故事描述的年代和主题粗略地把爱尔兰中世纪文学分成几大故事群(cycle),而围绕着爱尔兰北部阿尔斯特(Ulster)和康纳赫特(Connacht)两大地区争霸的阿尔斯特故事群比起其他作品具有更多的“纯文学”价值。在写作阿尔斯特故事群时,一千三百年前的爱尔兰文人已经怀着好古之心,去想象和还原一个已经失落的英雄世界,把它当做历史小说来看待。

  正如分猪的故事描绘的那样,这个世界是异教的,传统上把这些人物设定在公元初年,也就是圣帕特里克到来使爱尔兰皈依前四百多年,这些故事初次形诸笔端前八九百年。年代上说来,写下故事的基督教僧侣和这些英雄/土匪之间的距离,相当于我们距大宋梁山好汉那么遥远。但是我们并没有直接的历史记载能回溯到如此久远的过去,考古发现也无法证实任何里面提到过的事件,因此它完全是传奇性的(Legendary)。它对个体暴力和猎头有着特殊的嗜好,勇士们各具性格,自行其是,根本不受纪律和权力约束,完全不像中世纪那些王朝复杂的权谋纠葛里为领主鞍前马后的无名武士。在所谓的“诸王故事群”(Kings’ Cycles),也就是描绘6世纪以来真实国王和贵族战功的故事里,几乎看不到任何像阿尔斯特故事群里的赤裸裸的雄性暴力,连大战过程也一笔带过。诸王故事更符合我们从其他渠道了解到的中世纪,而阿尔斯特故事群得到巴布亚新几内亚事件的佐证,则似乎真的来源于更为古久的过去。

  荣誉社会

  在故事里,一个人在公众眼中作为武士的荣誉是最高的价值。他们对荣誉极度敏感和重视,我们眼中那些个人内心的、抽象的感情对于他们都十分外在和具体。Donald Ward曾经区分两种社会,建立在“耻感”基础上的和“罪感”基础上的,阿尔斯特故事群属于前者,而犹太——基督教文化是后者的典型代表。荣誉通过表现自己的力量、勇气和慷慨大度挣得,而荣誉的对立面就是耻辱,以虚弱、胆怯、吝啬和背后算计别人为表现。荣誉和耻辱是建立在公开展示和公众认可基础上的道德评判体系,在阿尔斯特故事里荣誉制度是最强的社会规范,每个自由民都要为自己尽力争取荣誉,避免耻辱,他们对于荣誉就像我们今天对私人财产一样斤斤计较,必须通过不断的竞争,尤其是炫耀武力征服对手来保价增值。

  即使在真正的中世纪爱尔兰社会,说荣誉是一种资产也毫不为过,一个人的价值、权利义务、社会地位随着他的公众形象和舆论浮动,荣誉的效应甚至可能遗传给后人或上溯至祖宗。最高的荣誉自然是“不朽的威名”,随着颂扬他的故事代代流传,这个词组或者范式(formula)在大多数印欧语言最古老的文献中都用作至高无上的赞颂,其渊源可追溯到至少五千年前;而直到17世纪爱尔兰法律被全面废除前,一个人在法律上的地位由所谓的“荣誉价”(lóg n-enech)表示。一个人的地位越高,荣誉价就越高,就能享受更多的特权,被伤害时得到的赔偿也越多。如果荣誉被玷污,例如被他人当众讥讽小气,荣誉价就会下跌,直到讥讽者道歉赔偿为止;如果一个国王打仗的时候掉头逃跑,被敌人伤到后背(而不是前胸),或者从事了和他地位不相符的体力劳动,比如被人看见拿着锄头,他的荣誉价就掉到跟普通人一样。

  国王该做什么?《劫掠库林之牛》(Táin Bó Cúailnge) 告诉我们阿尔斯特国王孔赫沃尔(Conchobar)的一天是这样度过的:三分之一看少年们操练武艺,三分之一玩“木智”棋,三分之一喝啤酒,灌得醉醺醺了就去睡觉。多么惬意的生活!更有意思的是一部七世纪的法律规定国王每周的日程安排:周日喝啤酒,周一裁决案件,周二玩棋,周三赛狗,周四要和王后同床,周五赛马,周六继续判案。连跟老婆同床都成了法律义务,不小心捡起个锄头荣誉还得掉价,看来国王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荣誉制度尽管有其现实基础,现实中邦国却养不起多少不司生产的专业武士,实际负责打仗的主要是民兵。自由民平时耕种,打起仗来国王召唤,就背上锄头镰刀开赴战场,这些自由民必定不可能像阿尔斯特故事里的武士那么狂热于荣誉。作为理想化的夸张描绘,英雄在文学里的阿尔斯特意味着最有荣誉的武士,跟好人坏人没有丁点关系。不过在公元初年的爱尔兰,人们也许真的会为了谁能优先占用一口猪身上最好的部分——所谓“英雄的份额”(Mír Curad),据说是后腿背部最为鲜嫩的地方,相当于金华火腿上的“火方”——大吹牛皮,妄开杀戒。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在众目睽睽下用言语和拳头争得头号英雄的荣誉。大凡崇尚武力、争端频仍的小型部落社会,像故事里的阿尔斯特、维京人、台湾原住民或巴布亚新几内亚,都经历过为了荣誉而杀戮的阶段。我揣测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部落民也正是出于同样理由,才把和平仪式弄得血流成河。

  库兰之犬

  爱尔兰最著名的英雄莫过于库呼兰。Cú Chulainn这个名字意为“库兰之犬”,他的原名叫Sétanta,家乡位于今天爱尔兰共和国和北爱尔兰交界的卢思郡牧瑟夫尼半岛(Muirthemne Plain, Co. Louth)。由于阿尔斯特故事群广为流传,深受喜爱,围绕着库呼兰这位当之无愧的主人公便蕃生出了繁杂的传奇,版本众多,莫衷一是,就连他的出生地点和真正的父亲都有好几种说法,也许是受了基督教传说圣母感应受孕的影响,好些故事都赋予他母亲——阿尔斯特国王孔赫沃尔的妹妹——神秘的受孕过程,一说是在波茵河谷的石器时代遗址进入神族幻境,一说是达南神族首领卢赫(见《隐遁的诸神》)显现在她的梦中告诉她会生下一个无敌的英雄。综合来看,各故事一致同意的只有她的丈夫一直置身事外,绿帽子是戴定了。不过爱尔兰法律有规定:“妻子通奸所生的孩子归戴绿帽的丈夫所有”,奸夫要想认这个孩子,还得出一大笔费用,当然是因为那时生产力低下,孩子是非常宝贵的资源,人力比血缘关系更为重要。出于同样道理,为了多多繁衍后代男人可以娶妾(爱尔兰语adultrach,从拉丁语adulter“通奸者”化来),只是妾的法律权利比正室要低很多,而且爱尔兰的法学家们充分研究过女性心理学,追加了一条规定:“纳妾后一个星期,正室可以无理由殴打新妾,无需付任何赔偿,但不可以抓脸。”发泄一下很有好处,不过家丑不能外扬,脸上伤了就不好看了。

  我主要依照阿尔斯特故事群里最长、也是最著名的《劫掠库林之牛》(Táin Bó Cúailnge,曹波先生曾依爱尔兰诗人金赛乐(Thomas Kinsella)改写缩略的英语版本译为《夺牛记》)介绍库呼兰的生平。《劫掠库林之牛》以散文体写就,但在气势和篇幅上毫不输于《伊利亚德》等其他民族的韵文史诗。最早的版本大概可以追溯到九世纪,但明显是由更早的多个故事穿缀而成。它讲述爱尔兰岛上北部阿尔斯特王国的世仇西部康纳赫特王国的王后媚芙(Medb)为了和丈夫竞争财产,觊觎阿尔斯特驰名的棕色公牛,于是纠集联军入侵阿尔斯特。阿尔斯特的成年武士正为一种诅咒困扰,遭受如同妇女生产般的阵痛九日不得动弹,此时国王的外甥库呼兰年仅十七岁,不受诅咒影响,单枪匹马地抵抗康纳赫特大军。库呼兰守在森林和渡口,一一挑战康纳赫特勇士,把他们杀得尸横遍地。媚芙宿营时询问己方阵营里阿尔斯特流亡来的弗格斯(Fergus mac Róich)这黄口少儿到底是谁,弗格斯便以长篇叙述展开了回忆。

  库呼兰在牧瑟夫尼平原长大,一天,他听说阿尔斯特都城艾汶玛哈(Emain Macha)里少年团的威猛事迹,便吵着要去加入。他妈妈说除非有成年武士愿意将他置于保护之下,否则他孤身一人,谁都可以伤害他。按照爱尔兰法,没有成年男性自由民保护的异乡人,如果被杀伤,无人能为之声张权利,换言之死了也白死。可是库呼兰说:“我不能等了”,立刻出发。到了少年们操练的场地,这些贵族少年一看来了个无人保护的土小子,合起来欺凌他,一齐向他投掷长矛和球棒,却丝毫不能伤他半分。天生神力的库呼兰怒了,面容气的扭曲:头发根根直立,好像是被榔头敲进头颅一般,每根发尖似乎都闪着火花;他一眼紧闭,比针眼还窄,另一只眼圆睁,比酒樽口还大。他的大口直裂到耳根,下拉到胸口,内脏都清晰可见;“英雄之光”从头上冉冉升起。他横扫五十少年如同风卷落叶,把他们打成伤残。孔赫沃尔拉住他,叫他停手,库呼兰说:“我来这儿是为了成为武士,不是为了受欺负的,要我停手,就让少年们归顺在我的保护之下吧。”从此五岁的库呼兰就成了少年帮的大佬。今天我们管这样的孩子叫暴力人格,将来一定会成为黑社会头目;在阿尔斯特故事的时代,这却是值得歌颂的非凡天赋,是保家卫国的必要前提。

  “今天首次登上战车,披挂盔甲的英雄,他的令名将在爱尔兰永久流传。”不久后的一天,库呼兰偷听了先知和诗人卡瑟瓦斯(Cathbad)对徒弟们的预言,就去向他的母舅孔赫沃尔索要战车。卡瑟瓦斯听说了大惊失色:“预言说的没错,可是这位伟大的英雄将要注定短命啊!”库呼兰无所畏惧地答道:“好极了!只要我的美名永存,就算只在世上活一天又如何!”

  库呼兰的回答精辟地总结出英雄社会的价值观:肉体总是会消亡的,唯有在勇气和武艺上战胜每一个对手,换来不朽威名之荣誉,才称得上是一个英雄。夸耀自己,摧毁对手,生而尽欢,死而不屈,让自己的壮举在诗人的歌颂里长存,这份骄傲和基督教推崇的谦卑、节制、摈弃世间荣耀向往灵魂在天堂的永福,是多么强烈地不同!

  那么Sétanta又是怎么得名库呼兰的呢?据说他七岁那年,铁匠库兰(Culann)为孔赫沃尔和诸武士在家里举办一场酒宴。经过训练场时,孔赫沃尔看见库呼兰(那时还叫Sétanta)和少年们比赛,以一对五十,仍然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满地找牙。孔赫沃尔非常惊异,就把库呼兰叫上一同参加酒宴。库呼兰说他还没玩过瘾,随后会跟上他们。当孔赫沃尔一众人马抵达,铁匠问他们还会不会有人跟着来,孔赫沃尔把外甥彻底忘在脑后,便说没有。铁匠有一条猎犬,力气之大要九条壮汉才能拉住,单枪匹马可咬死群狼,待客人进屋他就关门放狗,让猎犬担任守卫。库呼兰一路玩耍着来到的时候,正好和猎犬面碰面,可是这少年毫不畏惧。屋内的人们听到狗叫出来一看都吓呆了,心想这凶猛巨犬必然要将孩子撕成碎片。可是当猎犬冲上来扑咬时,这少年正面迎上,一手扼住狗喉,一手揪住颈皮,往石柱上猛撞,直至恶犬四肢都被他扯裂。人们惊魂未定,将少年拥入屋内。库兰说:“欢迎你,孩子!我真不该准备这场筵席,现在我的猎犬死了,可叫我怎样经营生计,怎样保卫家园!这猎犬一直守护我的生命和荣誉,财产和牛群。”“不要紧,”少年说,“我会给你养一条同类的狗,在它长大之前,我自己会做你的猎犬,保护你和你的牛群,我还会保护整个阿尔斯特,谁都不能在我眼皮底下把牲畜偷走。”卡瑟瓦斯宣布:“那么从今往后你就叫做库呼兰(库兰之犬)。”

  étanta 成为库兰之犬的故事具有很强的象征性。我们不妨先讲讲爱尔兰独有的猎狼犬(Cú Faoil , Irish Wolfhound)。

  猛犬与英雄

  爱尔兰猎狼犬据说由凯尔特人从欧洲大陆带来,是犬类中最高的品种,雄犬的肩高平均能长到90公分以上。猎狼犬体形庞大,身躯细长矫健,速度虽不及猎鹿犬和灰犬,力量和智力却使它们十分胜任主要的工作:保护畜群,猎杀野狼。昔日爱尔兰遍布森林,完全不是现在空旷的草原模样,许多狼群出没于森林之间,是以牧业为主的爱尔兰农夫的头号敌人;猎狼犬像藏獒一样忠诚而凶猛,是抵御狼群的最佳伙伴,铁匠库兰的狗很可能就是一头猎狼犬。在阿尔斯特故事中的都城艾汶故址曾经发掘出一具猎犬头骨,长达22.5公分,推测这头狗肩高要在一米以上,说不定就是传说中铁匠库兰的猎犬。然而庞大的体形意味着饲养它们十分昂贵,狩猎也只有贵族武士能负担得起,因此长期以来猎狼犬主要都由贵族拥有,成为他们权力象征的一部分。英王约翰二世曾经赠给威尔士(当时仍然独立于英格兰)王卢威林(Llywelyn ap Iorwerth, 约1172 –1240)一头叫做歌列特(Gelert)的爱尔兰猎狼犬。歌列特忠心耿耿跟随卢威林一生,可是有一天卢威林回家,发现幼子的摇篮翻倒,地上和歌列特的嘴边血迹斑斑,认为是狗咬死了王子,一怒之下抽剑杀了猎狼犬。猎狼犬痛极哀号,这时,摇篮下传来了婴儿的哭声,国王掀开摇篮发现王子毫发未伤,寻血迹而去,只见一头灰狼倒毙在地,身上血肉模糊,才知道歌列特嘴边的血是保卫王子时咬出的狼血,自己错怪了忠诚的猎狼犬,悔不当初,下令为歌列特建一座丰碑,时至今日仍然矗立。诗人威廉•斯宾塞为此赋诗一首:

  “啊,忠诚的歌列特如今游荡何方,

  全种族的菁华,

  如此真挚,勇毅,在家温顺如羊羔,

  追猎时勇猛如狮?

  忠诚的歌列特仅从

  卢威林的桌上进食,

  他守望,服侍,取悦他的主人,

  并看护他的床帏。”

  英国人入侵和摧毁爱尔兰贵族制度之后,猎狼犬自然也跟着遭殃,只有极少数延续下来的爱尔兰贵族家庭还养着猎狼犬。加上1786年爱尔兰最后一只狼被捕杀,猎狼犬没有了用武之地,最后竟陷于绝种边缘。幸好19世纪末一位英国军官乔治•格拉姆对这个古老著名的品种十分着迷,他搜集所剩无几的纯种猎狼犬培育,但是现存的个体实在太少,有近亲繁殖的危险。所以他最后用大丹狗、苏格兰猎鹿犬等品种和古猎狼犬杂交,产生了今天爱尔兰的现代猎狼犬。这个新品种似乎没有传说中那样凶猛,但仍然威风凛凛。爱尔兰巴士公司(Bus Éireann)的标志,便是一头飞奔的猎狼犬,大概是受了美国灰狗巴士的启发。

  爱尔兰的古代故事里有许多好客者和猛犬的搭档,本章开头提到的分猪故事便是一例。“好客者”(Hospitaller)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或者身份,不仅现代已经没有,古代社会中也不常见。在爱尔兰由于荣誉是如此重要,不懂武艺的普通自由民唯有通过乐善好施,殷勤招待每个过路人,才能赢得慷慨的美名和荣誉。据法律说,顶级的好客者拥有坐落在十字路口的大厅,九道门开往不同方向,来者不拒一概提供三天的食宿,炉火上永远有一口煮着肉的大锅供客人随意享用。这样的好客者即便不是贵族,其荣誉价和地位也相当于邦国的国王。好客者必定是极其富有的地主,否则谁的家底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分猪的主人公麦克达索就是这么一位“国王级”的好客者,他有一条守卫着伦斯特全境的猛犬。为了求得这条猛犬,阿尔斯特和康纳赫特的国王分别率众前来,麦克达索虽然富有,却没有武力,面对两群土匪英雄谁也不敢得罪,却采纳了他妻子的妙计,让这群武士为争得“英雄的份额”自相残杀。但是想象一下上百个武士在家里混战!麦克达索虽然保住了命,家里却被糟蹋得一塌糊涂,他依赖的猎犬也在混战中被杀。Sétanta成为库呼兰的故事则用一个漂亮的暗喻直接揭示猛犬跟英雄实则同一,猛犬保卫田产,正如英雄保卫王国;库呼兰接过了宴请国王的好客者铁匠之猎犬的位置,将来他也会像猎犬一样独力抵御来犯的敌人捍卫阿尔斯特王国。

  如果用杜梅齐尔(George Dumézil)的印欧社会三功能思维结构来分析,好客者属于从事生产的农业/手工业阶层,而库呼兰属于武士阶层。简单地说,农夫供养武士,武士保卫农夫。武士应该像猎犬一样对敌人残酷无情,对祖国温顺忠诚。好客者和他的猎犬,以及取代猎犬的库呼兰,正好喻示着这两个阶层的关系。然而正如Gelert的故事告诉我们的:人类欣赏犬的护卫家园的本领,但也时刻没有忘记这种动物是由时刻出没于我们噩梦中的狼驯化而来,依然有爆发出不可控制的兽性的危险。这时,它便会掉头反噬主人,危害家园。不受控制的暴力,像为争猪大动干戈的两国武士,将破坏和平,殃及从事生产的农夫。《劫掠库林之牛》里也讲到,库呼兰首登战车的那天就擅闯邻国杀了佛尔三兄弟,生擒野鹿和天鹅,热血沸腾地驾车驶回艾汶玛哈。一天的战斗使他无法自制,面对自己的族人叫嚣:

  “我以阿尔斯特人起誓的神灵起誓,除非有人来和我决斗,不然我就把城里男女老少全部杀光!”

  哪有人胆敢和这位少年英雄决斗?只是白白送死而已。正当人们急得团团转时,姜还是老的辣,国王命令:“派裸女们去迎接他!”于是王后率一干妇女,无上装挡在城门前,说:“这就是今天挑战你的武士!”

  库呼兰毕竟是青涩少年,羞得捂住了脸。人们趁机把他扔进一缸冷水里,水马上沸腾起来,于是换一缸冷水来冷却他的青春热血,如此反复三次,他才冷静下来,不致危害公众。从这些故事中不难看出武士英勇而又危险的模糊特性。以及古代爱尔兰对暴力与和平之间微妙互动的洞察入微。

  《亲爱的老爱尔兰》读后感(二):廖克钟:那一片远方的土地(转贴)

  那一片远方的土地——《亲爱的老爱尔兰》读后

  身边的朋友读得多的,写得好的,真的很多!方哲兄就是其中一位。念书时与方哲兄并不相熟,对他印象最深的是半边床的书。毕业后,方哲兄前往西欧游学至今,吾在北京谋生,再无谋面。《亲爱的老爱尔兰》一书让我对方哲兄的学识以及学识的积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老婆在我之前读的方哲兄的《亲爱的老爱尔兰》一书,给出了“为往圣继绝学”的评价,并由此引发了她写作的兴趣,非说要写一篇专业的书评,但是至今也没有给我,却转头投向了一个名为“优女”的公众号的怀抱……但是只要能够激发读者这样那样的兴趣,也不失一种功德无量,哈哈。

  在读《亲爱的老爱尔兰》之前,我对爱尔兰的印象只有凯尔特人球队和他们的标志三叶草。看了《亲爱的老爱尔兰》之后,感觉这个民族就像中国某个偏远山区受过灾难但是却依然过着自己平稳、安乐日子的一群人,保守而不失有趣。一直认为无聊的吉尼斯纪录,在看了该书之后,也明白了这项众多无厘头记录的起源。

  我对西方历史的兴趣开始得很晚,完成学业之后才进入对西方历史的痴迷,开始阅读各种各样的西方历史材料。在阅读西方历史的过程中,最大的难点就是西方历史上的各种民族,你来我往,你唱罢来我登场,眼花缭乱的,十分费劲。但是有意思的是,西方历史充满了多样性,个性鲜明的历史人物和匪夷所思的故事让人着迷,较秦汉之后循环往复的中国历史以及基本一致的儒家士人更有意思。《亲爱的老爱尔兰》带着我温习了一遍西方历史,只不过原来的主角都是历史舞台上的主角希腊、罗马、基督教……但是这次确是小小角色爱尔兰。小小角色才会发现生命的不易,小小角色才能感知生存的不易,小小的角色才会使人更加慈悲,才会明白耶稣、默罕默德、释迦摩尼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信徒且经久不衰。看到1845-1852年影响爱尔兰的大饥荒,不免想到60年代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想到倔强、要强的祖母每每聊到那段时间时的哀伤。中国儒家传统讲究或者说要求你从精英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要求实际上是要求你做自己、家庭、社会及世界的主宰。因此为了整个族群的未来,是要求牺牲小我的。但是文明发展到今天,应该追求的是小我幸福,每一个人,每一个民族,他们都应该被重视。在当今时代,也许不太适合用儒家传统去要求单个个体的价值取向,现在需要的也许是更多追求自己幸福的小公民;只要不要阻挡众生追求幸福的道路,你就是佛陀。

  以上是我读《亲爱的老爱尔兰》之后的一点胡思乱想。最后,该书确实实现了作者在后记中所述的目标:流畅、可靠、明白,十分值得一读。

  感谢方哲兄带来的精神食粮,让那一片远方的土地在我心里具体厚重生动起来;感谢老婆的审稿工作,修正了我的错别字,调整了语言不流畅的地方,以及枪毙了我损她的一部分内容……

  2015-01-27 廖克钟 微信公号:雾霾中看

  《亲爱的老爱尔兰》读后感(三):翔实的叙述

  爱尔兰的历史本身就足以成为文学取之不尽的素材。我在羁旅中,更是体会到身边人们的言行、现代社会的脉动、乃至野外的一草一木,都浸透了厚重的传统。每一处地名都联系着传奇,每一则谚语都源远流长。从姓氏到踢踏舞,从肯尼迪到贝克特,从基督教文明到新异教运动,爱尔兰人和文化曾经,也正在深刻影响着世界。可惜的是,中国对爱尔兰的了解依然颇为贫乏。除却几本已过气的简史,市面上关于爱尔兰或“凯尔特”的书刊大都并非基于可靠和全面的材料,而是更多地受制于以讹传讹的现代神话或漫无边际的推测想象。到底什么是“凯尔特”,真正的老爱尔兰是什么情状,我还未曾见过翔实的叙述。虽然北外有爱尔兰语专业,对爱尔兰语完全的无知仍使得译著里充斥着荒唐的译名。究其根本,是我们尚未有一双能从爱尔兰真实的历史传统内部观察的眼睛。

  《亲爱的老爱尔兰》读后感(四):《百年孤独》译者 范晔 代序

  “仙丘”津逮(代序)

  借用巴尔加斯•略萨的小说名,我想大约很多人都有自己版本的“凯尔特之梦”。方哲君这本《亲爱的老爱尔兰》对我这样外行又好奇的读者,不啻是久候的津逮。却未曾想被邀来作序,于是惶然压过了荣幸,在电脑屏前踟蹰了半天。还是从结识方哲伉俪的缘由说起。

  方哲君的文章在豆瓣常常拜读,虽然至今悭吝一面,不过早就听我的同窗兼同事闵雪飞女士说起。她口中的小邱是天赋异禀的语言通才。当年她去北大周末书市淘宝,只要有小邱同行,每次必有惊喜的斩获。直听得我心痒难耐,但由于拖延症的缘故终究没能成行,不过也分润到一卷《洛尔迦全集》。小菁来西班牙的时候,我正好在格拉纳达,略尽过一点地主之谊。还记得她在塞维利亚的弗拉门戈博物馆买了一顶小礼帽,伴她走遍了安达卢西亚又回到翡翠岛。从那时便常听她说起爱尔兰的种种,而每次读他们二人的读书札记随想,都有一种霍比特人从精灵女王所赠的秘粮中加添心力的感觉。我对爱尔兰的想象与神往,除去叶芝和托尔金的影响,可以说都是拜他们所赐。

  全书翻看下来,真如古人所说,山阴道上目不暇接。眼睛变泉水的母题令人印象深刻。加斯东•巴什拉在他《梦想的诗学》里说:“水是世界最初的目光”。失去眼睛而产生泉水,丧失视力而换来以泉源为象征的“真视”,或许暗示着从“看见”到“被看见”的神秘经验?圣经《创世记》里讲到身怀六甲的夏甲流浪旷野,在水泉旁与神不期而遇。她对神的称呼是:“你(是)看见了我的神(Tu Deus qui vidisti me)”,因而惊呼:“我岂不是在这里看见了那看见我的?”

  “死亡是墨西哥人最心爱的玩具之一,是他们最永恒的爱”(帕斯语),萨文节的风俗唤起我昔日在墨城的回忆。比起墨西哥“亡灵节”时四处可见的五彩冰糖骷髅头,书里谈及的食物就正常得多了。“食在土豆岛”一章正可收入未来的土豆世界史。如果有一天在盖尔原野吟诵聂鲁达——土豆原产大陆的诗人——笔下的马铃薯颂歌,或许也不算太唐突:

  你是被掩埋的白色玫瑰

  饥饿的敌人

  地下黑夜的食粮

  各族人民取之不竭的宝藏……

  不过我最感兴趣的还是小矮妖。小矮妖与芥川龙之介笔下的河童显然同属水系,本雅明版本的驼背小人和洛尔迦研究过的精灵(duende)似乎是土系,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里的小妖精应该是风系……抱歉,有些读者这么快就沉浸在自得其乐的幻想中了。

  以往常借约翰逊博士的名言作为掩盖自己宅属性的借口:“Worth seeing? Yes; but not worth going to see.”(值得看么?是的,但不值得去看。)然而这一回方哲君的书却让我有了翡翠岛朝圣的冲动。

  且让我们从下一页上路。

  范晔

  二零一三年七月 畅春园

  《亲爱的老爱尔兰》读后感(五):另一种乡愁

  李锐在给瑞典汉学家马悦然的中文散文集作的序言中,开头就说:“五十多年前,一个瑞典小伙子因为读了林语堂先生英文版的《生活的艺术》,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好像一个远游的人被一条大河所吸引,不由得想沿河而上去看个究竟,看看这条大河到底是从哪儿发源的,看看河上到底还有些什么奇特的风光。”

  和马悦然一样,邱方哲君也是一个想要沿河而上看个究竟的有趣之人。他在淘打口碟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The Chieftains、La Lugh、Altan等爱尔兰乐队,为其幽静欢快的音乐所吸引,决定不远万里,去探索这条大河的发源之地,于是沉迷其中,流连忘返,成为爱尔兰文化的服膺者。对于任何自命为一种悠久文明的继承者来说,外国研究者的到来总是让他们既感到新鲜,又觉得困惑:“这些外国人真能理解我们的语言文化吗?”正因如此,邱方哲常常羞于报出自己的专业,唯恐遭到当地人的善意哄笑,就跟来到中国的汉学家一样。不过,正如今天中国人不一定能够辨认繁体字和理解古诗文,普通爱尔兰人对爱尔兰语的认识也只是一知半解。否则,就不会闹把“关灯”(much)写成“猪猡”(muc),收费处上写着“此处淹死”(baigh anseo)的笑话了。

  或许因为自身喜欢学习语言和历史,所以我对作者如何追溯词源,并利用语言比较来推敲历史传说格外感兴趣。爱尔兰历史上曾历经多重移民浪潮,带来丰富多样的语言和文化,倘若没有深厚的语文功底,研究者定要大吃苦头。而这正是邱方哲的强项。他通晓爱尔兰、威尔士、土耳其、芬兰等多种语文,超强的语言能力,使得他能够通过不同语言文字的关联和变迁来推测爱尔兰的历史和传说。这在书中讲述爱尔兰神话传说的几个篇章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比如在第一章里,他说波茵河谷名字的意思是“美丽或洁白的母牛”(bo-fhinn),finn来自凯尔特语的词根,windo-。奥地利的维也纳(高卢语vindobona,“美丽的低地”)和瑞士的Windisch(Vindonissa)名字都跟它相关。或可说明爱尔兰历史与中欧凯尔特人之间的密切关系。在第七章讲到小矮妖的时候,他指出,小矮妖名字abac的凯尔特词源指向一个意思:“水生的,河里的”,与其同源的有威尔士语的afanc“水中怪兽,河狸”以及布列塔尼语的avank“侏儒,海怪”,来自共同凯尔特语的abanc“河里的”。结合此前出土的罗马时代石刻,邱方哲认为,小矮妖最初可能是凯尔特人信仰的一种精怪或河神。推测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不过,邱方哲也指出,利用比较语言学来判断族群关系和源流有时候很不可靠。按照语法形态的分析结果,爱尔兰人应该来自西班牙而不列颠人来自高卢。但事实上,无论从文献根据还是器物风格来看,爱尔兰人都跟凯尔特伊比利亚地区关系疏远。

  身居一种异国文化之中,久了不免受到它的感染。高罗佩在中国的时候,喜好雅集抚琴。温源宁从剑桥留学归来,穿英国绅士的西装,手持拐杖,吃英国式的下午茶,举手投足无不是英国绅士的风度。爱尔兰交通不便,冬季又漫长,大家都聚集到酒馆里喝酒长谈,于是养成了人人皆能吐槽扯淡的优良传统。听起来倒是跟我国东北相似。我私心怀疑邱方哲君受到该地风气的影响,加上所学渊博,所以常常由此及彼,漫谈中时有妙语。他讲爱尔兰南部有一处圣山叫做“阿努女神的双乳”,由此引申,说全人类都有类似的信仰,认为大地的轮廓是由神明的身体养成的,比如泸沽湖边形似躺卧格姆女神的圣山,我国南北各地形似毛泽东轮廓的“毛公山”。他讲眼睛变泉水的母题,旁征博引,连范晔都为之叹服。他讽刺电影《勇敢的心》服装穿越,说这从历史角度看来无异于让岳飞上身披兽皮,下身穿着牛仔裤抗金。令人忍俊不禁。

  不过,最能体现作者幽默搞怪能力的还是第九章“爱尔兰Q&A”。或许因为只有在这一章,他才能彻底抛开传道解惑的包袱,像孩子一样谈起亲爱的老爱尔兰,嬉戏中又带着几分自豪,让人看了之后心生向往。正如邱方哲在序言中引用的民谣所说,“有一个地方总在召唤我,她名叫亲爱的老爱尔兰。”

  《亲爱的老爱尔兰》读后感(六):亲爱的亲爱的老爱尔兰

  每个人对于另一个遥远国度的认识,除非长久地置身其中,总是受制于有限的经验——纸上的和纸外的。我在“纸上”第一次邂逅爱尔兰是通过萨金特画的叶芝(听起来好不曲折)。第一次遭遇“挑战”是《芬尼根的守灵夜》——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我自忖读懂了,可是这一本对我的打击过于沉重。不过,我第一次觉出爱尔兰深刻的复杂性,是通过那位写有《格列佛游记》的斯威夫特,斯威夫特的父亲是英格兰人,他作为遗腹子在都柏林出生、在都柏林接受教育,成年后活跃于英格兰-爱尔兰两地的政坛,转换于辉格党和托利党之间,后来担任英格兰国教在都柏林地区的神职,晚年他的政治立场是站在爱尔兰人民一方的,被视为爱尔兰爱国者——这种复杂的地缘-宗教-政治纠葛,真难理解。

  在纸外,印象深刻的有两件。先是某年在美国的小镇,偶遇爱尔兰民间音乐大赛,老伯大婶们喜气洋洋,说是方圆二百里的好手都来了,小提琴弦上热烈得像火在跳舞的旋律,突然又变成悠长的有节奏的集体吟唱,那么强烈的认同感和怀乡感,一见难忘。近年来,上海的爱尔兰酒吧开了不少,传闻桃江路上那一家欧玛丽最为地道。IVON的同事戴维是爱尔兰人,妻子克莱尔是英格兰人,在此间酒吧里,戴维手把啤酒,眉飞色舞地讲他的小时候,讲村子里人与人之间的熟悉程度,讲家族的庞大程度,还有爱尔兰的男人地位多么高,爱尔兰人多么能歌善舞,常常就与英格兰比较起来,斜睨一眼克莱尔,褒贬鲜明。克莱尔优雅含蓄地扫我们一眼,我解读出的意思是:“原谅他吧,爱尔兰佬就这德性!”夜深出来的时候,酒吧庭院里的球迷们已经喝得差不多了,酒瓶也碎了,桌子也倒了,头上戴着牛角帽的人疯疯癫癫的,热闹得像到了世界末日。

  我相信不少国人与我一样,提及爱尔兰,无非是凯尔特、吉尼斯、大河舞、土豆、小矮妖、绿色的狂欢节、叶芝和乔伊斯,差不多了。就像我们遇到热情的老外,他说他是中国文化粉,其实不过是知道并喜欢“酸甜肉”、饺子、香格里拉、“好一朵可爱的茉莉花”,臂膊上露出一个唬人的“仁”字,要待他彻底挽起袖管,才发现原来是“龙井虾仁”。嗯,“异域想象”大抵如此。

  正是因此,邱方哲的这本《亲爱的老爱尔兰》才使我受益匪浅。书分九章,《隐遁的诸神》讲述爱尔兰自远古至现代的神话传说体系。《谁是凯尔特人》指出“凯尔特爱尔兰人”实为文学和政治合力建构的结果。《圣徒保佑您》廓清基督教进入爱尔兰的历史。《猛犬英雄》从民间故事群看文学与政治的互动。《幽默与美酒》介绍爱尔兰人对幽默与美酒的无可救药之爱。《教会与社会》谈及天主教对于爱尔兰社会的深刻影响。《绿野妖踪》考证爱尔兰形象大使绿帽小矮妖的形象变迁。《食在土豆岛》说的是土豆何以成为爱尔兰国民饮食。最后一章《爱尔兰Q&A》回答了中国人对于爱尔兰的21个常见问题,从“爱尔兰人是不是都会跳踢踏舞”到“为什么很多外国人在爱尔兰会走错厕所”,实用而又俏皮。

  说起邱方哲,该是传说中的“学霸”吧。他是个语言天才,据说他家人的母语分别是粤语、闽南语和一种突厥语方言,彼此之间只好用普通话交流,对他的语言能力大有帮助。中学时代,在打口碟市场上,他与“爱尔兰”不期而遇,那是几个爱尔兰乐队,音乐风格既幽静又欢快,爱尔兰语那听感的优美使他神往不已。后来,他读的是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和哲学学士,彼时掌握了拉丁语、德语和土耳其语,还学过藏语、和阗语和亚美尼亚语,英语之熟练更是不用说。在荷兰当交换生时,他第一次接触到了爱尔兰语教材,还去旁听了乌特列支大学凯尔特系的课,与那遥远岛国终于可以再续前缘。于是,他在牛津大学读了凯尔特学的硕士。一发而不可收,又投奔另一个学问很出色的导师、去爱尔兰科克大学读中古爱尔兰语的博士。现在,他交了毕业论文,并在都柏林高等研究院拿到三年博士后研究员席位。算起来,他到爱尔兰已经四年。学业之余,他为《城市画报》开一个专栏,介绍中世纪手稿,也时而在豆瓣上发表有关爱尔兰历史文化的文章,这本小书可谓水到渠成。

  旅居者加研究者的身份,再加上超强的语言能力,使得他的这本“小书”具备广度和深度。他以历史为经、文化为纬,对于爱尔兰的民族、民俗、神话、宗教、饮食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介绍与阐释。按他的自序:“这不是一本《孤星指南》式的旅行手册,也不是一堆走马观花的异国奇闻剪辑,而是萃取了爱尔兰最富历史积淀、最引人入胜的文化面貌,把它们织进同一张网络,还原爱尔兰独特的矛盾气质产生的根源。”读罢发现,这是诚实之语。

  有趣的是,近来我同时在看包慧怡与邱方哲的新书。二人同为在爱尔兰攻读中世纪研究的博士,同样深深被爱尔兰文化所吸引,笔底却各有千秋。慧怡的妙处是诗性,方哲的好处是知性,前者触动感官,后者增广见闻,两本对读,相得益彰。本文取名时,我有意比本书题目多加一个“亲爱的”,因为二位的小书,大大提高了我对那遥远的翠绿的小小岛国的好感。是以为记。

  邱方哲本人整理的爱尔兰相册:

  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149924762/

  至于他为什么选个上古神像做本书封皮,我不知道,因为它傻傻的够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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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爱尔兰的读后感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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