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糖匣》读后感精选10篇

2017-09-21 感动文章 阅读:

《黑糖匣》读后感精选10篇

  《黑糖匣》是一本由纳兰妙殊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页数:30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黑糖匣》读后感(一):黑糖匣的读书笔记

  我有多久没看过这种非现实题材的小说?不算童话的话,大概要超过20年。如果童话算葡萄汁,《黑糖匣》大约就是葡萄酒,成人的童话。我不是善饮者,一口气读下来有眩晕的感觉。

  外出旅行六天,把书塞在包里,又把《黑糖匣》翻了一遍。书里讲了12个故事,讲故事的是个机器人,听故事的是一个不能说话的病孩子。为什么叫黑糖匣?因为这就是一盒十二粒巧克力。我每天一次,一次两粒。每一粒巧克力的味道都不同,但都有爱、吻、和死亡。纳兰用这几枚钉子把她的故事钉牢在想象力的天幕上,勾画出一个Nowhere的星座。

  我最喜欢的三颗巧克力是魔术师的女儿,盗贼合作者和里瑟先生的故事。

  魔术师的女儿。两个人的世界里,魔术师是父亲,孩子,接近情人的陪伴者;女儿是孩子,母亲,最接近情人的陪伴者。两个人扮演六个角色,直到男孩的出现。男孩冷酷地提醒,你们以为就这样一直到地老天荒,做梦吧,所有的父女注定都要分离!然而魔术师自有魔术师的办法,令人毛骨悚然的办法,不是离开,而是留下来,在一个新的载体上。在所有的故事里,我对这一篇的人物最为同情,故事的结尾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盗贼合作者。在这篇里你最有可能 窥探到作者对好文章的定义。“你先把所有对话都减掉一半字数!”“想象力是一种礼物。”“他厌恶常见的、按规律来的东西,也不屑于做对————这难道不就是一个创作者最宝贵的品质?”一个写作者写的关于另一个写作者的故事,也许故事就诞生于某个灵感缺席的晚上。

  里瑟先生的故事。对,里瑟先生就是那个讲故事的机器人。他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寻死的故事。这让我想到另一本书,Never let me go,一个关于克隆人的故事。所有克隆人的命运都是捐献自己的器官让人类延长生命,直到自己衰竭。特别惨。读的时候我就想为什么这些克隆人不反抗,不企图改写自己的命运。里瑟先生,一个机器人,他不断努力企图掌握自己的命运,获得真正的自由,通过寻死。“任何人都不可能对自己生命的产生获得主动权,唯一能主动把握的,是生命的离去。海德格尔说,唯一能把握生命的机会,是放弃生命。”“茨威格说,人和动物相比,唯一的优越之处在他什么时候想死就可以去死。”那句老话怎么说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里瑟先生孜孜以求的是可以死的自由,我深深以为,这是人类能拥有的最大自由。

  说读这本书有眩晕的感觉,并不全是修辞。纳兰的文字常让我想起一幅画,“静物:两架诗琴、一架维金纳琴、书,放在有毯子盖着的桌子上”(没错,名字就这么长)如果你在博物馆里看到这幅画,你很可能以为画作上的灰尘没有打扫干净。画家用高超的技巧蒙骗了你,那些金色琴壳上的灰尘是画出来的。纳兰同样是一个写作技法高超的作者,并且她用最笨的法子,一笔一笔勾画,完全是写实的油画风格,没有偷一点懒。因此你会看到日落日出海面上每一寸的光影变化,你会听到情人轻吻时每一声叹息,你会闻到,触到,那些你在现实中完全忽略了的气味,质地。周遭的声音、光线、气味被放大了一百倍扑面而来。你就站在那濒死的人旁边,痛哭的人的泪水溅到你的脸上,你的心被紧紧攥住,啊,啊,你觉得你就要死了。

  死亡是作者酷爱的主题(哪个作家不爱死亡?),同样热爱还有吻和气味。纳兰的小说里更加肆意地描写吻和气味,好句子太多,这里就不摘抄优美段落了。纳兰的第一本书叫《世界停在你吻我的地方》,没读之前我就觉得好,因为这曾真真切切的是我的感受,时间暂停了,地球停转了,在吻的时刻。我觉得纳兰所有写吻的段子值得出个集子。

  电影一代宗师里有句台词,说高手成为高手的过程中会见自己,见众生,见天地。我最先接触到纳兰的作品是她的同人文(也算小说?),然后读了她出的第一本散文集,最近的这本又是小说。在同人文中我见她眼中的众生,在散文中再见她眼中的自己,最后有机会见到她眼中的天地。阅读过程中常有“啊哈”的时刻,非常有趣。先读散文再读小说,可能会少些乐趣。

  所有的写作都是深层的自曝。纳兰的文字,我最为欣赏的,还是在天赋、勤奋后面一颗compassionate的心。

  《黑糖匣》读后感(二):世界尽头的爱情

  作者:曹雪萍(《人民文学》杂志社编辑)

  有这样一个人,他从小到大,每次做梦,都梦到同一座城市。十五岁的时候,他爱上了姑娘——忍冬,在梦里。新婚之夜,他关上灯,在漆黑中跟妻子行了床笫之事。当然,他失望透了,这比在梦中的差了十万八千里。他开始尝试各种催眠术,但统统无效。后来,他爬上四楼,跳了不止一次,并留下遗书自愿想当植物人,回到梦境中和忍冬在一起。

  故事说到这里,本该结束了。作者说,曾看到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男人在一次事故之后,再也不睡觉,安顿好妻儿,看影碟写影评成了小有名气的影评人。有人问他,不睡觉,真的不会难受?他笑道,不会啊,因为我实在太爱我妻子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几乎爱上了这两个人,诚实、刚烈,爱得如绞肉机一般。事实上,看这些古怪迷离的故事时,有一种看BBCmini美剧的快感,阿莫多瓦与安吉拉•卡特的合体,黑暗的哥特风,出乎意料又合乎情理的反转,这暗合了书腰上的标签: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

  这些不同寻常的12个故事就藏在《黑糖匣》----纳兰妙殊最新的小说集里。作者写的时候,潜心静气,耐心之极,一个个埋伏笔,一个个下套,最终让读者欲罢不能,为爱上魔术师的父亲的小女孩牵肠挂肚,为被众人骚扰的海滩艺术家之死扼腕叹息,为吻瘾者啜饮各种嘴唇而心动地想去送上一个吻。纳兰描写了我们生命中所有那些诙谐、神秘和怪诞的时刻。

  诗人刘天昭说,我觉得,对人世的热情,恋恋不舍,耿耿于怀,是做人的本分,是神谕。写作更是,对自己,对人生与世界的一份情意,聪明不是那么重要。如此解释纳兰笔下人疯狂的爱与恨,就可以有个理由了。

  《黑糖匣》读后感(三):愿想象力永不枯竭

  从盾冬的同人文知道了纳兰,感谢她带来的优美文字,精心设计的情节,更加丰满的人物形象。看见自己喜爱的人物能够被二次创作,是看同人文最大满足。《黑糖匣》是脱离了同人的束缚,我读的纳兰的第一本书,我发现我还是好喜欢她的文字。短篇小说对我来说有着巨大的阴影,总是习惯性陷入做语文阅读题的模式。 也许故事就是故事,不该执着于它能带来什么,而是享受故事本身。虽说如此但我就是很任性地想要排个序,再唠叨点什么。

  最爱的NO.1 Mr. Reese的故事(出于对四叔的小偏心吧),人能够自由选择离开世间的权利,是人类最大的优越。把握生命的机会,毁灭生命的自由。机器人想要追求与人类平等,各种各样的权利,都不如Reese的争取“死亡”来得令人震撼和完整。

  O.2 盗贼合作者,总有些人的天赋是令你嫉妒的,女作家遇到了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小偷,和他一起完成了一部小说。用获奖感言、采访稿等形式完成的一个故事,本身就很棒。纳兰精妙绝伦的比喻开启了我对文字的新大门,不同的文字组合不同的体悟,是如此奇妙的感受。我总在想能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她眼中的世界一定很不一样,她的生活一定很精彩。愿让我这个没有语言表达天赋的人也能从文字中获得那一丝能让生活不那么乏味的灵感吧。

  O.3 吻瘾者,对吻上了瘾,是悲哀还是情感的完全自由释放?唇与唇相触吮吸着,舌头进入对方的口腔,轻轻试探着舔舐牙齿和上颚是一种怎样的体验?被纳兰深深安利了世界最简单伟大的魔法——吻(还没尝试过的我饥渴了)。

  O.4 陶丈夫,用气味作为标准很特别,有时和我们恋爱的也许只是我们梦中刻画出来的那个完全与你契合的人,他永远不该复活。

  O.5 魔术师的女儿,父亲与女儿的关系上辈子的情人?性别注定了我永远体会不到站在父亲角度把女儿交付给另外一个男人时的感受,但我知道长大的代价是明白父亲并不是我的梦中情人,他甚至可能不是一个好丈夫,爸爸只是一个爱着我的普通人,而我要做的是慢慢接受他的缺点。

  O.6 猜书人,证明猜想的过程十分有趣,热衷于猜测陌生人读什么书的男人有着一定的魅力,猜书活动可以算是以后情人间相处的小乐趣?

  O.7 梦城,梦境和现实,为了爱舍弃现实投入梦中。也许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么一座城市,只是我们绝大部分人选择了现实背弃了它,忙忙碌碌在被设定好的模式中。

  O.8 H的故事,最亲近的人是我们无法选择却也难以割舍的,血缘这个东西真的摸不透。“体验录制”技术,好希望在有生之年可以发明出来,虽然一定会备受争议。

  O.9 收集患者头发的医生,在与死亡无限接近的时刻,最想要的不是小心翼翼而是像平常一样,死亡时刻警醒着我们,大胆去做吧。

  O.10海滩鉴赏家, 世界上有很多鉴赏家,鉴赏海滩是奇妙的想法。苦苦寻找世界上最美的海滩,却最终害死了他最爱的海滩,还配上了自己的性命。至始至终他都是无辜的,作恶的是跟风者,然而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罪魁祸首,我们挑选的旅游地点,热门景点,去的餐馆,或多或少都是受商业推广的影响。

  O.11 乐队主唱在世界末日,去找了买了乐队唯一专辑的人,艺术被创作出来的那一刹那,还是希望得到肯定的。

  O.12魔王与男孩,欲望的无底洞要诱惑很容易。

  《黑糖匣》读后感(四):水流的方向决定了一切,对故事来说也是这样

  文/李小丢

  尼尔•盖曼说:短篇小说是一场场前往宇宙尽头,却让你能及时赶回家吃晚饭的旅程……那些故事从没有真正离开你,如果一个故事打动了你,它就会与你同在,徘徊在你灵魂深处,某个你自己都难得一至的角落。

  这是我喜欢短篇小说的原因,特别是那些充满了奇思妙想,以我们的现实经验终其一生难以触及的领域的故事更是如此。没有比阅读一个故事更便(bian)宜的旅行方式了,当你的目光扫过开头的第一句话,你不会知道,接下来你是会掉进跑过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的奇异洞穴,还是推开衣柜门就能看见漫天的风雪,结识伟大的狮王阿斯兰,展开一段前路难测的冒险……

  待你风尘仆仆从冒险中归来的时候,你刚刚到站,恰好赶上回家的晚饭,也许在饭桌上端着碗的时候,你还会心不在焉的想起故事中紧张的情节,难忘的面孔。可能会有那么一瞬间,你会情不自禁地再次一个猛子扎回到那个故事里,希望自己能呆在那里永不离开,成为其中的一员。拥有无限可能的故事就像是给跋涉在这乏味无趣的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的最高奖赏,而讲故事的人,就是我们的造梦者。

  这个世界上以造梦者为职业的人太多太多,我的工作,就是评鉴他们建筑的梦境的好坏。做梦境鉴定师,也就是俗称的书评人这几年以来,我已经练就了对大师之作大放厥词而面色不改的厚黑心肠。然而面对纳兰妙殊的新作《黑糖匣》,我却是犹豫再三斟酌许久却都难以下笔,离九月初收到这本书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书中一些发表过的篇目我早前已经读过,拿到书之后又读了三两遍,初见时的惊艳之感依然挥之不去,越是如此却越不知该从何说起了。

  无它,我是纳兰妙殊的迷妹而已,一个迷妹可以无限崇拜自己的爱豆,但是却无法客观公正条分缕析地向旁人安利我为什么喜欢她,因为我看她什么都是好的呀,你非让我说出她为什么好,哪里比别人好,简直是强人所难,爱就是这么不可理喻的事情啊。

  七年前我注册豆瓣的时候,是不折不扣的一名小透明,最先关注的几个ID之一其中就有纳兰姑娘。她写的书评好,影评也好,日志更是好,她是我看过的少有的写秀恩爱的文字都令人感到舒服的人,比看沈复的《浮生六记》还舒服,她不炫耀不矫情,字里行间闪现的,全是一副挚诚俏皮的小儿女情态,一喜一嗔尽皆真实可感。她和小薛的故事坐实了我对“神仙眷侣”的所有想象,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纳兰那篇名为《欢情》的文章,啊,真是通篇弥漫着恋爱的酸臭味啊,对单身狗的暴击绝对不少于十万点伤害。

  她的文字中处处透露着生活的意趣,妥帖舒展的才情,和令人拍案叫绝的卓越想象力——那正是我最缺乏的东西,所以看她的文字,我的心情常常是一半欢欣伴随着一半酸楚的。欢欣的是能读到那么令人口颊留香的文字,酸楚的是我清楚地认识到,我终其一生也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之前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讨论过写作和生活的关系,我认为当下的大部分写作者(包括我)文字的乏味是源于生活本身的乏味,我总幻想着,当我体验过千姿百态的生活方式,把万水千山走遍,和各式各样有趣的人做朋友,我就会写出令人拍案叫绝的的鲜活故事来。但是我选择性地遗忘了,大仲马并没有在伊夫堡的监狱里度过哪怕一年,写出近百部《人间喜剧》的巴尔扎克不过是将自己关在陋室里日日以黑咖啡提神的终极宅男,而踏遍天涯海角尝尽世间百味的贝爷,如今仍然还得靠吃蚯蚓的真人秀过活。

  承认吧,有些东西就是天赋,不是后天的体验、培养、学习可以学到的。就像纳兰在《黑糖匣》其中一个故事,《盗贼合作者》中残忍地指出:“想象力是一种‘礼物’,他的礼物是奢侈品店的,我的礼物是沃尔玛货架上的。”哎,我的礼物大概是十元店里的,我默默哭会儿。但是想到纳兰的礼物起码得是梵克雅宝里的,我就又开心起来。

  《盗贼合作者》中女作家公开了她超出平常水平的获奖作品是如何诞生的:她的作品手稿放在皮包里被小偷偷走,寻回时发现手稿上布满了小偷的评注,虽然大放厥词,却鞭辟入里,完全给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她忍不住去监狱里探望他,忍受着他的嘲讽想知道怎么才能写好这个故事,尽管她“觉得自尊像掉在地上的一块曲奇饼”,但是更多的是一种上瘾般的着迷:

  尊敬的先生们,你们一定遇到过那种人:天生想象力丰富,能从傍晚布满紫灰色云朵的天空、一堵裂缝纵横的墙上看出温泉关之役的场景,从一场下午的暴雨发挥出一次外星生物攻占地球的大战。

  可惜绝大部分人没有进入写作行当,只把才华花在给小孩讲睡前故事上面,以及向飞机上的邻座姑娘虚构自己的成功史或浪荡史。

  他就是那种人,那种有一副为创造而生的眼睛、舌头和脑袋的人。但他并不清楚自己的才能,就像一位美人自幼生活在没有镜子的城堡里。

  幸运的是,纳兰是那个有才华而自知,并且选择了写作这个行当的人,然而看过了她一篇又一篇文章之后,我对她文字的着迷愈发无药可解,看过了她笔下精妙的比喻,你让我拿什么耐心去忍耐那些张口闭口“我有一个朋友”的鸡汤文?

  “为什么最爱吃秋葵?因为它横剖开来,像星星心里睡着珍珠,像一格一格小房间存放凝固的眼泪,像一句一句五言诗。”(摘自纳兰妙殊文《以貌取一切》)这段话从舌尖滚过,心下掠过颤栗般的欢喜,仿佛回到了14岁那年第一次读《沉香屑·第一炉香》的辰光,被几个妙极的比喻句震住,“梁家那白房子黏黏地融化在白雪里,只看见绿玻璃窗里晃动着灯光,绿幽幽地,一方一方像薄荷酒里的冰块。”“薇龙那天穿着一件磁青薄绸旗袍,给他那双绿眼睛一看,她觉得她的手臂就像热腾腾的牛奶似的,从青色的壶里倒出来,管也管不住,整个的自己全泼了出来。”从此便爱上张爱玲一般。

  比喻句最是考验一个写作者的想象力,在这个科技发达到几乎已经没有任何奥秘存留的世界里,想象力是人类最后的屏障,保护我们探索未知、仰望星空的能力不会就此丧失。

  《黑糖匣》不是纳兰出的第一本书,之前几本散文集子我也暗搓搓地买回来过,却并未想写点什么。不是说写的不好,只是不像这本好的我简直想向全世界安利:快来看快来看,国内也有作家能把奇幻故事写的那么好看!《黑糖匣》让我想到了安吉拉·卡特,想到了尼尔·盖曼,想到了尤瑟纳尔,它是一本地域印记微乎其微的故事集,如果把作者名改成外国名字,大家读来也不会感到丝毫不妥,因为纳兰努力回避真正的人名和地名。她说,一切总是先被名字钉死的。

  所以这些故事现在看上去,就像是人世间失落已久的传奇,经过太长时间的流传传颂,它们变得亦中亦西,似乎发生在这个世界的哪个角落都不稀奇,就像可怜少女被继母虐待的故事,在东方就叫做《叶限》,在西方就叫做《灰姑娘》一样。人性中的高贵与深情、卑劣与偏执是深植于血脉中的共性,因此注定《黑糖匣》不是一本速朽的快餐读物,再过五十年、一百年,它依然会让人感到惊喜,因为“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纳兰在后记中说:

  希区柯克有这么一段话:一个家庭主妇,每天下班回家的程序是做饭,吃饭,然后戴上橡胶手套洗碗。某天,丈夫说,亲爱的,今天不要洗碗了,戴上你最好的珍珠项链和戒指,我们到电影院去看场电影享受一下吧。于是这个主妇脱下橡胶手套,戴上项链和戒指,欢欢喜喜地跟着丈夫到了电影院。放映厅里黑了下来,主妇怀着激动的心情凝视银幕,她看到了什么呢?她看到一个家庭主妇,戴着橡胶手套在洗碗。

  我猜有很多人(包括我)翻开一些小说时的心情,与那位家庭主妇庶几相似。

  当然,有人就喜欢看戴着橡胶手套洗碗的主妇的故事。不过,总会有些观众希望别的影厅上映点别的东西……

  有太多写作者已经不屑于给读者造梦了,相反,他们一次次用文字提示那些年轻人:“喂,醒醒,想什么诗和远方呢?你月入20K了吗?你在北京买房了吗?你在30岁之前当上总监了吗?什么!还没有?那你还不快干了我这碗鸡汤,去加班、去学会怎么揣摩老板的意思、去多考几个证、去和猎头聊聊下一次的跳槽计划……你不想着赚钱,不想着出人头地你对得起你父母兄弟老婆儿女二大爷七大姑八大姨吗?”

  这样被称为“接地气”的文字是当下阅读氛围的主流,人们生怕浪费了一点时间在无用的物事上,连看个书都要对自己的未来发展有帮助。相比起来,纳兰的文字就像是闯入了人人都穿一样正经而无趣的衣服的文学沙龙中的疯帽匠,处处显露着格格不入的个人趣味。

  她在《黑糖匣》里借着说故事的里瑟先生,告诉我们在那远之又远的地方,有那么一些深情而不妥协的人。“他们各有病态与怪癖,各有深情,以及,各有各的不肯妥协。人们习见的情景,是把感情摊成薄薄一大片儿,每个地方的厚度都差不多,有些人甚至对自己的伴侣也不见得会多青睐一些。但也有极少的人,把所有心力用在微渺的一点上。指头戳不破布,但针尖可以。戳破了,那一边是不一样的世界。”

  他们中,有对人世间气味极其敏感,宁可躲在荒凉的地方,抱着心爱之人骨灰烧制而成的“陶丈夫”度日的古怪女子;有患上了“吻瘾症”的男女,终其一生像采摘不同花蜜的蜜蜂一样追逐着一个又一个的来自于不同人的吻;有以猜陌生人在车站、咖啡馆读什么书为生的男人;有在世界末日来临的那一日,历经艰险也要去找寻唯一买了他们乐队唱片的知音的乐队主唱;有给予癌症患者最后一次温存,将她们的头发珍重收藏的医生……他们都是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的人,却让人感到如此熟悉。

  人人皆有不足以为外人道也的怪癖,也有旁人难以理解的执着和深情,本质上我们都是孤独的。却又那么渴望出现那么理解我们、愿意讲述或者听我们诉说的人,诉说那些漫长无望的日子,那来不及挽回的舛误,和那不被承认的深情。

  纳兰是懂得的,然而我觉得有时也不必深究故事背后的含义,故事就是故事,故事本身有让人惊异的美,比总结出一个中心思想更为重要。纳兰说:“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也最脆弱。比如真正的诗歌,真正的音乐,以及真正的吻,必须让它们油然而生,贪婪的心没法创造它们。济慈说:如果诗不是像叶子长到树上那样自然而然地来临,那就干脆别来了。就是这个意思。”

  你非要问《一千零一夜》有什么意义,安吉拉·卡特的《精怪故事集》有什么意义,尼尔·盖曼《魔是魔法的魔》有什么意义,这样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它们存在,它们的美让我们惊叹,那就足够了。

  “如果当初盛着婴儿摩西的藤筐被风送到另一条河道上,并没有漂到埃及公主洗澡的水域,整个人类历史都会变得不一样。水流的方向决定了一切,对故事来说也是这样。”《黑糖匣》中的十二个故事各有各的关键词,关键词就是钉子,或者说梗,一颗钉子到另一颗钉子之间,有着无数种连结的方式,如果换成是你,你会让水流向何方?

  身为迷妹你还应该知道的:

  纳兰在本书中夹带了很多私货,懂的人自然会懂。其实这七年中我和纳兰之间的交流不过是寥寥数封豆邮和私信,然而我一直拿她当知音,因为她的很多爱好也是我的爱好,我们都是颜控声控,追POI,漫威粉,不同的是她迷盾冬,我是All盾党……

  1、串联起十二个故事的,是在虚拟的海边,向企图自杀的H少年讲故事的,名为约翰·里瑟的高级智能机器人。真开心能看到李四和芬奇能出现在这样一本公开出版的小说集里,那种隐秘的甜蜜好带感。另推荐纳兰为《疑犯追踪》第三季写的剧评《琉瑶侠客行:献给里瑟与芬奇的长歌》

  2、封底的文字:“他们独自在黑夜中的海边坐着。他把头颅靠在它的合金肩膊之上,让它用没有温度的五指握住他的手。那只钢手慢慢被人类的体温染热了。”看过《美国队长2》的你尽可以会心一笑,这里隐盾冬,看不够的可以去lofter上找纳兰写的同人文,很好看的。

  3、等你去发掘……

  图文版可以戳这里:http://www.douban.com/note/521582098/

  《黑糖匣》读后感(五):咬紧牙关,不接地气

  一个人为另外一个人讲故事,如《一千零一夜》山鲁佐德与国王,如《看不见的城市》中马可波罗与忽必烈汗。尼日利亚豪萨族的《非洲夜谈》中,做了宰相的鹦鹉(是真的鹦鹉,不是人名,也不是史航那种)给它的鹦鹉儿子讲故事,以此为启迪智力、传授知识的方式。

  本书中负责讲述的是一个多年自杀未遂的机械人“里瑟先生”,因此它的故事不近“人”情,也可以谅解。

  “里瑟先生”的听众只有一位,是个多次自杀未遂的少年。他叫H。H被捆在医院病床上,因为自己割坏了声带而无法开口说话。

  他们在海边,在不存在的海边。海是病房安装的立体图像布景。H不能动弹,只能倾听。于是它的故事一个一个讲下去。

  一共十二个故事。

  “创作源于生活”并不准确,创作的源头是人。本书故事的主题则是人的“深情”和“不妥协”。故事主角都难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他们各有病态与怪癖,各有深情,以及,各有各的不肯妥协。人们习见的情景,是把感情摊成薄薄一大片儿,每个地方的厚度都差不多,有些人甚至对自己的伴侣也不见得会多青睐一些。但也有极少的人,把所有心力用在微渺的一点上。指头戳不破布,但针尖可以。戳破了,那一边是不一样的世界。

  我对这些故事的质地的期望,是“轻盈”一点,就像The Beatles的歌《Nowhere Man》,“He"s a real Nowhere Man,sitting in his Nowhere Land”。

  有人曾跟我说,你的小说不接地气啊。

  我说,多谢夸奖。又问,为什么一定要“接地气”?接天气不行吗?

  那人说,你不要抬杠嘛,我这是好心好意提醒你。接地气才能打动读者,才能感染读者。

  希区柯克有这么一段话:一个家庭主妇,每天下班回家的程序是做饭,吃饭,然后戴上橡胶手套洗碗。某天,丈夫说,亲爱的,今天不要洗碗了,戴上你最好的珍珠项链和戒指,我们到电影院去看场电影享受一下吧。于是这个主妇脱下橡胶手套,戴上项链和戒指,欢欢喜喜地跟着丈夫到了电影院。放映厅里黑了下来,主妇怀着激动的心情凝视银幕,她看到了什么呢?她看到一个家庭主妇,戴着橡胶手套在洗碗。

  我猜有很多人(包括我)翻开一些小说时的心情,与那位家庭主妇庶几相似。

  当然,有人就喜欢看戴着橡胶手套洗碗的主妇的故事。不过,总会有些观众希望别的影厅上映点别的东西……

  《黑糖匣》里的小说,我希望它们不接地气,因此努力回避真正的人名和地名。一切总是先被名字钉死的。多数篇目用忍冬、虎鲸、蓝鹟、岩莺1947Ⅲ等等花鸟鱼虫的名给人做代号。还有几篇由于跟现实生活道具勾连得多一些,不得不用了莉莉、詹姆斯、洁迈玛这种真人人名。不是非要媚外,只是用我们自己的名字,李美玲、王建英之类,故事就更不可信了。谁也不会相信那么不切实际地浪漫的角色会出现在咱们这儿。

  这些故事每次在杂志上刊出来,我其实还挺讶异的。“吻瘾者”、“海滩鉴赏家”等等,夹在各种“人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故事中间,犹如鸡兔同笼。评论家张莉老师写评论的时候说,纳兰的小说跟当下的文学氛围有些格格不入。“文学氛围”就像个沙龙,大家都心照不宣地穿了一种风格的衣服,画面非常和谐。忽然进来了一个扮成疯帽匠的人,站在身穿正装和晚礼服的先生女士之间,的确有点格格不入。不过幸好大家没赶他出去,他总算也可以坐下来喝杯樱桃酒,吃一块乳酪蛋糕,暗忖:其实请柬上没有规定着装嘛。

  书中诸篇最早完成的是《陶丈夫》和《梦城》,因此它俩的风格也跟后面的不大一样。本来那两个故事打算放在上一本书中,不过当时被那个出版社审稿的人认为“不知所云”,只能拿了下来。

  《乐队主唱在世界末日》像一段有点荒诞的卡通短片。写它的那段时间,我定居的城市北京每天雾霾重重,每天都像活在一部以世界末日为题的电影中,状甚惨烈。我想,如果当真是世界的最后一天,该做点什么?如果我是只卖出了一本书/一张唱片的作者,那么我一定要去找买了我的书/唱片的那人,跟他聊聊,听到他的评价。

  所以这个故事里的二人乐队在世界末日穿越城市,去寻找唯一一位买了他们唱片的人。

  即使是最不被承认的艺术家,也有着最迫切的愿望,那就是听到灵魂之声的回响。

  《吻瘾者》是我私心最喜欢的故事。

  有个朋友曾问,你为什么没写过关于吃的文章?你看那些畅销作者写的关于吃的文章,多么受欢迎。

  我说,因为我对美食不感兴趣,我更感兴趣的是用嘴唇和舌头做的另外一件事情。

  朋友惊呼一声。

  我翻翻眼,说,不是你想的那件事。是吻。

  在我心中第一个出现的是故事结尾的情景:无人的树林中,患有吻瘾症的男人与即将染上吻瘾症的小女孩长久地吻在一起。凄美神奇的一刻。她人生中第一个吻,他人生中最后一个吻,一个开端和一个结尾汇合成一个圆。这是个充满哀伤、绝望、忧惧、罪恶感,但仍能甜美忘我地去到深深深处的吻。

  吻是世间最简单最伟大的魔法。我愿终生歌颂它。

  至于这种至死方休的瘾到底象征什么?……嗯,大家说什么就是什么好了。

  《魔术师的女儿》是写得最快活的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俊美的魔术师带着小女儿流浪各国。女儿越来越像女人,父亲的情感也越来越复杂。到女儿恋爱的那天,平衡崩塌的时刻终于到来。

  其实该写出更多细节更多场景的,可惜我的耐力不足了。

  《魔王与男孩》算是歌德原诗的“同人”。小时第一次听到舒伯特的《魔王》就喜欢得不得不了。到底是什么诱惑了濒死的男孩?五色的花儿、金线的衣服、美丽的女儿们?事情应该没那么简单……

  这世间所有的男孩必将被诱惑。男孩们与父亲、故乡的离散是必然结果。

  《收集患者头发的医生》这一篇,我的编辑很喜欢。可与《吻瘾者》相映照。

  《盗贼合作者》写得最顺利,是我偏爱的一个故事。是用授奖词、获奖感言、报纸采访、记者手记拼在一起讲完的。

  《海滩鉴赏家》是最后写完的一篇。“海滩鉴赏家”最后害死了他最心爱的海滩,因此也害死了自己。我只愿我把它和他的死写得顺理成章。

  《里瑟先生的故事》写得最困难,卡了一个月,我差点被自己蠢哭了,所以写完之后我失去了判断它的能力。这个故事用来交代世上最坚固最耐久最聪明的机械人“约翰里瑟”的来历,以及它为什么致力于自杀。

  《H的故事》,在别的杂志刊登时名为《体验录制者》。它其实是关于同性恋的,只是不得不写得隐蔽一些。主题是无法调和的母亲与儿子的关系。让人疲惫的不是高山,而是登山鞋里的一粒石子。最让人痛苦的,常是亲近到无法割舍的那个人。

  我觉得“体验录制”这技术,大概几十年也就会有了吧。

  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美学体系,在自我教育过程中,他会通过不断的筛选,有意识地咀嚼吞食特定的材料。英国有句谚语:You are what you eat。当然,偏食肯定不好,不过在东吃西吃的过程中,会慢慢清楚自己的口味。王世襄先生的公子谈烹饪,说,学做菜要从自己最喜欢的一道学起。平凡小人物的孤独寂寞,内心生活,人生世相,同一屋檐下心和心之间的千回百转、勾心斗角……这些将来或许我也会写,不过在开始这个阶段,我最迫切的欲望是先写写我偏爱的那种奇特的故事。

  尼尔•盖曼说:短篇小说是一场场前往宇宙尽头,却让你能及时赶回家吃晚饭的旅程……那些故事从没有真正离开你,如果一个故事打动了你,它就会与你同在,徘徊在你灵魂深处,某个你自己都难得一至的角落。

  我真诚希望你们会喜欢机械人里瑟先生在虚拟的海边讲出的故事。

  最后,感谢责任编辑韩樱,她的称赞对我来说很重要。

  感谢李敬泽老师,两三年前的一个晚上,他对我说:“纳兰,别写散文了,你写小说吧。”于是我就下定决心努力写小说了。他的每次鼓励和褒扬,都令我迫切希望自己能写得再好一点。

  感谢封面画师方块阿兽 。

  感谢我的先生小薛,他总是踊跃要做我的故事的第一个读者,并且每次都(不负责任地)说“比上一篇写得好”。

  感谢为我写推荐语的张莉和独眼。

  (独眼给我的回信里,抬头写道:“天翼小妹妹……”我的心一下就酥软了。)

  【内页插图仍是我自己画的,省钱,求不嫌弃。

  本来不想打星星了,发现不评星没法发出去,遂羞涩地点了推荐,捂脸,好耻……

  最后,封底文字夹带私货,隐盾冬;“疯帽匠”也是私货;“里瑟先生”和H也是彻头彻尾的私货;“里瑟先生”的型号是LCR-7(插图里它脖子后面的牌牌上也有写);懂的人会懂得的…… 】

  《黑糖匣》读后感(六):晚安故事和糖

  应该说一开始被这本书睡前故事一样的伪装给骗了。

  整本书的主体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一些故事,楔子就是以“从前,一个人在给另一个人讲故事”这样的方式开始。

  这时候心情松快,抱着幻想世界展开的期待,然而在接下来一句句阅读中心情渐渐凝重,充满疑惑,开头和后面的故事间有种不协调感,让人已经忍不住想赶快翻到后面好明白到底不对在哪里,所以忍不住看了最后,以及作者后记,然后有一句话让人感觉似乎找到了部分原因——“我希望它们‘不接地气,因此努力回避了真正的人名和地名’(一切总是先被名字钉死的)”。

  因为那些主体的故事回避了一切外在的因素,所以故事全部是靠人物内在的心理应力推动,是一种带有实验性的单纯探讨人的欲念和人的关系的故事;但是故事开头的楔子却出现了很多引述和举证(事实上都是借鉴现实虚构的引述和举证),那些东西让人模糊地感觉到一些确切有缘由的所谓文明和历史;于是楔子和之后的故事间产生了一种似乎是刻意为之的不协调。一个看似童话般的开头,带来的却不是一般意义上童话般的故事。

  在那些故事中,生活中各种人物的感情被提纯强化,然后放入故事中的人物,而那些人物身边的世界却被刻意虚化,于是读者只能单纯地陷在人物的心理活动里,却无法看到故事中更宽广的世界,除了人物本身的纠结别的几乎体会不到。而那些被有意识提纯放大的主题都是“性”、“死亡”、“贪婪”之类,可以归结为人类的欲望和执念的东西,故事也是由人物自己心理上的这些偏执来推动,所以基本上感受到的都是一种陷入了比较狭隘的角度的人物心理状态,会让人压抑,会让人不得不思考。

  故事刻意压制了读者随着故事进展自主思索的过程,于是读完故事你还陷在主人公无法得到解脱的心境里——如果说这是这些实验性故事想达到的效果,不得不说它们的确成功了……

  这本书看上去的确像一本童话集,像它在第一映像里暗示你的一样,是个儿时不理解欲念为何物时,里面装着闪亮糖果的精致的匣子,然而默默地翻完,再看封面,似乎感觉到作者一开始藏起的狡黠一笑:匣子里是有糖,但我最开始就说过那是黑的啊~

  《黑糖匣》读后感(七):她的浪漫狂想曲

  向来不愿意读国内的畅销书,觉得无聊却又找不出理由。这次读纳兰的后记,有种醍醐灌顶的畅快。原来我讨厌的,就是他们的接地气。

  纳兰说她想写轻盈一点的小说,这与当下的文学氛围格格不入。她是严肃作家,作品大都发表在主流文学杂志上,而她的那些轻盈的故事,自然与传统文学格格不入。

  正如她援引希区柯克的那段话所言,一个家庭主妇好不容易不用洗碗,和丈夫去电影院,想看的绝不是一个家庭主妇在洗碗。我不爱看那些所谓的都市爱情小说,不爱看描写文革和改革开放的故事,不爱看什么商战、官场、职场的勾心斗角......起码现阶段不爱。

  看不下去严肃文学,难道能去看我国那些畅销的幻想小说吗?即使引入了《山海经》,引入了古代神话体系,引入了《西游记》,最后总免不了让上仙、上神们不顾一切地谈恋爱。不过是换了个口味,把霸道总裁变成了霸道上仙,姑娘们不管怎么变,还是傻白甜。

  因此说实话,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没对它抱太高的期望。结果在看完第三个故事《猜书人》和第四个故事《乐队主唱在世界末日》后,兴奋得像是微醺一般。我爱死了这些天马行空,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故事。

  纳兰自己在后记里说,这本书里的主角都有自己的病态与怪癖,却也各有各的不妥协。于是她笔下的世界一点点失去平衡,最后坍塌成完全不同的模样。

  《猜书人》里,“我”的男友热衷于猜测每个路人读的书。凭借封面和封底的图片,书脊上的文字,书的页数与装帧,以及偶尔瞥见书页上的一个词和一句话,再结合阅读者的年龄和神情,像开始一场小小的冒险一样去猜书名。

  《乐队主唱在世界末日》更是契合创作者的浪漫想法,如果世界末日还有十二小时来临,该做什么?两个乐手去找了唯一一个买走他们唱片的人,三人听着这张唱片,各自吃着奇异果、朗姆酒冰淇淋和树莓蛋糕,最后倒立着迎来了世界末日。

  有人评价这本书有些掉书袋,但我认为正是那些掉书袋的文字,使得这本书更加“不接地气”。即使是奇思妙想,在平淡文字的映衬下都会显得索然无味起来,变成网络上随处可见的“都市怪谈”。

  而像纳兰这样“咬紧牙关,不接地气”的作者,尽力用华丽的文字和随手拈来的典故去刻画想象中神秘浪漫的异域风景,才更能使故事质地轻盈,行云流水。

  我喜欢故事里的角色,他们是接吻成瘾的少女,是用彗星代号给自己起名的男人,是在逃离现实生活躲进梦中度日的男人,是把自己的小说托付给极具文学天赋的盗贼修改的女作者,是散尽家财去寻找完美海滩的旅行者......他们把自己的贪嗔痴发挥到极致,挣脱了现实世界的沉重枷锁,咬紧牙关,不接地气。

  我爱极了纳兰笔下这些浪漫又疯狂的故事,像是杰克随手撒下的豌豆,渐渐长成参天大树,直冲云霄抵达了神秘的巨人城堡。

  而读完这些故事的美妙感受,正如从巨人那里偷来的金币和竖琴。

《黑糖匣》读后感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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