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作为中国问题》读后感10篇

2013-07-08 感动文章 阅读:

《自杀作为中国问题》读后感10篇

  《自杀作为中国问题》是一本由吴飞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4.00元,页数:12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杀作为中国问题》读后感(一):中国人为什么比美国人爱自杀,真的不怕死?

加缪在哲学随笔《西西弗的神话》里写过这么一句: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
这句话有很多特点,让人忍不住拿来传颂,它出自名人之口、有一种不可否认的论断式语调、而且它还涉及到哲学和自杀这两个严肃的问题。
这两天读完北京大学吴飞教授的《自杀作为中国问题》,这本书里也提到了两本对他影响深刻的名著,一本是涂尔干的《自杀论》,另一本就是加缪的那本哲学随笔。当然,吴飞也不可避免地要重复一下加缪的著名论断。
吴飞的这本书,我很早之前就想读。几年前,在学校那个逛了无数遍的图书馆里,偶然看到了吴飞的《浮生取义》,这本书是他在华北某县调研了当地自杀现象之后写的专著,读完之后深有感触,当时就顺藤摸瓜找到了他的另一本集子。
这两本书各有特点,《浮生取义》是田野调查之后的专著,有理论、有模型,也有详细的案例分析;《自杀作为中国问题》是他回国之后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系列札记的结集,他的一些基本观点都在里面。虽是一家之言,但两本书读下来,对于中国的自杀现象能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关于自杀,在中国历史上并不鲜见。商末有伯夷叔齐耻食周粟,饿死首阳山的故事;战国时期有屈原投江的故事;到了近现代,有王国维自投昆明湖,文革时期有傅雷朱梅馥夫妇自缢,80年代有海子卧轨自杀。看到没有,有名的自杀事件背后基本都是男性。
中国历史上,人们喜欢把自杀与家国、气节这样的大名词联系起来,很少有人去关注自杀本身。近现代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个自杀事件发生于1919年11月14日,长沙新娘赵五贞于出嫁之日,私藏剃头刀上轿,途中割喉自杀。
在赵五贞自杀原因还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当时的报章杂志就一拥而上,青年毛泽东一连发了好几篇评论,将这个不知道什么原因的自杀事件上升到革命的高度,称这“是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独立,恋爱不能自由”。
人为什么要自杀?在没有宗教传统的中国和有宗教传统的欧美,两个不同文化的地区,对于这一问题的探索也有着明显的不同,不管是在哲学上还是社会学上,欧美对于自杀现象的研究,已经远超中国。例如,《哈姆雷特》那句经典的独白:to be or not to be.
在中国,自杀现象问题真正被大量关注,还是在2000年之后。2002年,北京回龙观医院的加拿大医生费力鹏与同事在《柳叶刀》发表研究论文《中国自杀率:1995-1999》,宣布中国的自杀率已达到十万分之二十三,这一自杀率大约相当于美国的两倍。这篇论文发表之后,自杀问题一下成了当时中国的热点,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中国的自杀干预措施才慢慢建立起来、自杀研究才慢慢受到学界关注。
死亡是一个受中国人避讳的现象。由于职业的关系,我平时接触过法医、入殓师这些群体,他们或多或少都在现实生活中受到过歧视,因为“晦气”,别人不愿意跟他们握手、甚至不愿意跟他们同桌吃饭。就连吴飞选择的这个研究方向,也有很多学者专家唯恐避之不及。
根据吴飞的调查,中国女性的自杀率明显要高于男性(欧美的男性自杀率高于女性)、农村的自杀率要高于城市。但是,在中国,由于自杀这个现象极为特殊,不仅少有人去探究这个现象背后的真正成因,也没有一个官方机构去干预自杀现象。医生只负责治疗,在他们眼里,一个喝农药自杀的人属于中毒病人;在公安眼里,一个伤亡案件排除了他杀之后,跟他们关系就不大了,自杀这事,并不在他们的职权管辖的范围之内。
吴飞在书里提出了一个悖论,近现代中国的革命当中,家庭革命应该是最彻底的一个,妇女地位得到了史无前例的提高。但是,中国的女性自杀现象却反而比男性高。就像一个华北农户所说,“旧社会”的媳妇被公婆像奴隶一样对待,女性也能忍,怎么女性地位提高了,她们反而要自杀呢?
吴飞认为,中国式自杀往往与“委屈”或“冤枉”有关,有时候仅仅因为一个小小的原因就会赌气自杀,例如有网瘾的儿子不听管教、夫妻因为一件小事吵架,赌气喝农药,最后酿成悲剧。
有学者称,辛亥革命之后的中国属于“旧屋已拆、新屋未建”的状态,从而导致了整个社会的失范。吴飞则认为,中国的家庭革命解放了女性,但其中的关系却变得更加难以把握。给女性拆了旧屋的枷锁,却没有给她们盖一栋合适的新屋,中国女性摆脱了纲常和等级的枷锁,却让她们处在一个更加微妙、更难以处理的关系中。
不过,我对这一困境的改善还是持乐观的态度,例如,反家庭暴力法已经正式实施,反校园暴力法也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新屋”越来越多,解决问题的办法也会越来越多。

  《自杀作为中国问题》读后感(二):生与命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作者对余华《活着》的思考,每个人读完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想法,但是作者最为一个自杀学家(第一次听说),并且经历了中西两种文化的洗礼后必定会有自己独特的思考。“死也要活着”这句话,我在看这本书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体会,因为觉得在那样的年代,这样的话很平凡。这本书是我可以理解的,但是我无法感受,感受当年那代人的忍耐力,总觉得像看一个很久很久的故事,其实也不过几十年而已,那代人还依然存在,我们身上其实都还有那种影子,只是被这30年迅速的变化冲击,自己都看不到了,但是它的确存在。
   为什么农村妇女会自杀?一本书用来讨论这个问题是大题小做吗?其实就在我的周围已经出现了好几件这样的事,但是我们总是用一句话“太想不开了”,就把人的生命一笔带过。没有问过为什,他们为什么想不开?又如何解决?我想我们从来没想过这或许也是进步的代价,其实这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也是正常的,启蒙或者文化创新的时代,往往也是最混乱的时代,因为新的秩序还没有建立,大家的思想打开,不受过去规则约束,但规则往往存在,而且,文化只破而不立,没有新的东西替代,没有解决方法,便会走向极端。最愚昧和最文明的时代都是和平的,因为这种状态是稳定的,但是这种稳定也不会是永久的,迟早会变。
   从横向上,作者讨论了中西方对生命理解的差异,西方的生是一种状态,有自身的哲学意义,自杀的死也便有了深刻的内涵,这是对人本身的思考,而我们的生是一种过程,追求的是过日子,便是家里的鸡毛蒜皮,高度上升,便沦入到乡土中国特有的人际和伦理中,而并没有对生命本身有足够的重视。
   作者研究最后的解决思路是两种:一、抗争外界,二、升华内心。

  《自杀作为中国问题》读后感(三):中国式自杀解读

整体可视为《浮生取义》的小序。
我的大伯母也是农村自杀中的一例,然而时隔多年,似乎这个人早就成了一个讳莫如深的符号,痛苦和愧疚成为一个巨大的阴影,使她藏匿其中。想及此我才意识到,自杀这个话题,决不是那么好谈的。
大伯母自杀的原因,我所知道的正如书中所言“或小忿不忍,或借以累人,逞其戾气”。不过因为赌气,就喝了农药,这样看来对待生命的方式的确草率的很,可这样的草率却不是个例。
为何中国自杀的人集中在农村,在妇女,在老年人?涂尔干的经典自杀理论解释西方城市中年男性自杀,说这些人更容易遭受社会失范的冲击,面对现代性带来的异化。这样的解释在我国似乎只能适用于刘小枫所说“诗人之死”,对于农村非正常死亡显得有些不接地气。
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农村妇女自杀率上升,既是家庭与社会革命进行,又是其尚未完成的表现。中国传统语境下,个人以家庭构成元素存在,家庭伦理和责任把个人束缚在位置上,父母儿女的命运常常阻止妇女选择自杀,而当下农村妇女自主意识的提高使她们追求个人的人格和尊严,将自杀作为一种表现的方式。近年来西方基督教传统回归,基督教对自杀的禁止也部分影响了自杀行为,然而中国并没有浓厚的基督教传统,尤其在农村宗教发展本身就地位尴尬的当前,很难指望宗教信仰发挥太大的作用。旧伦理被打破,新伦理尚未形成,而农村较为闭塞的环境也使得人们无法接触更多有助于形成自主人格和精神世界的途径。
农村的非正常死亡,涉及到农村现状的方方面面,包括文化缪种,教育滞后,组织缺损,道德废弛,经济压力。相对于城市更多样性的选择而言,农村当事人面对的常常是“全或无”的选项,只有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提供多种选择,当事人才不会轻易的投向死亡。
和舍友聊天的时候她提到当前农村凋敝的状况,尤其在经济放缓,盲目城市化弊病凸显的当下,农村问题重重,讲“既要物质支持,又要精神支持”容易,如何做到太难。所幸的是吴飞书中的“农家女”组织提供了了一个良好的样本,除了提供更多经济上的出路,给当事人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和家庭支持,帮助她们培养沟通能力以及心理调适策略,更重要的是建立完善的人格,寻找“存在”的价值。
写至此,似乎从现实层面转到了哲学层面,尽管加缪说自杀是唯一的哲学问题,其实对于大多数国人而言对个人生命的态度更现实主义,可是这些普通的自杀者,提出的问题却和哈姆雷特是同样严肃的。这些自杀者督促我们反思,怎样在现代的处境下维护人格的尊严,同时过上良好的生活,如果不能回答好这个问题,不仅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自杀者,而且有更多危险在等待我们。

  《自杀作为中国问题》读后感(四):书0004

读这本书是因为老师提到《浮生取义》没有找到那本书,看到同一题材同一作者的书于是也拿来开始读。
我想要是平时自己看,可能就不会看得这么认真,毕竟是有些理论化的书,看起来不那么有趣;然而老师是要求写文献综述的,于是看了一遍之后又反过来,一章章梳理脉络。而这个梳理脉络的过程反倒觉得比看这本书更有趣,也许是因为在后者的过程中我做了更多的思考。
不管怎么说,看完之后对中国自杀问题多多少少有了一些了解:
1.中国自杀率很高。
2.中国自杀现象具有特殊性。
3.要在透彻理解西方文化与中国古典文化的基础上才能更加深入研究中国自杀问题。
4.中国的自杀问题,尤其是农村自杀问题与现代人们自由解放有很大关系,按作者的话来说就是“人们从旧制度的束缚中脱离,却还没有找到一套新的伦理来安身立命”
5.中国的自杀问题更多原因在于外在情感冲突,善恶冲突,而不是自身个体冲突。
有些观点十分新颖,不仅仅局限于“自杀”问题,在其他很多问题上也可以做一些类似的思考,扩展了思考的角度,这里做一些摘录:
1.施耐德曼和法博罗认为自杀背后往往有这样一个三段论:“自杀的人会获得重视;如果我自杀我会获得重视;所以我自杀。”他们指出,这个逻辑的错误在于,自杀者把自杀的“我”和获得重视的“我”混淆了。自杀者误以为,“我”在自杀之后还会获得重视。但已经死去的“我”不会作为主体享受别人的重视。但是,虽然自杀者无法享受死后的尊严并因此而快乐,但是这种给予宾我的重视确实是存在的,死者并非一无所得。
2.这种制度的冷漠,确实为每个人追求自己的自由和尊严创造了相当大的空间;但是,难道一个负责任的现代政治,就是要把人们抛入这无边无际的自由空间中,去任他们自生自灭吗?如果是这样,温情脉脉的家庭也会慢慢变成残酷的战场。
3.过日子的至善境界一下子变得很遥远,并不是因为我们把至善交给了上帝,而是因为我们不再满足于过被人强迫的生活。现在的多数中国人认为,获得独立人格和基本的自由,乃是一个有尊严的人过好日子的应有之义。如果在家庭生活中得不到尊重,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哪怕是得到四世同堂的天伦之乐,也不再算是什么幸福的日子了。现代生活要求每个个体去独立地寻找中道,而不再有那么一个现成的过法。但这种独立和自由仍然是有价值的。毕竟,没有自由地幸福,还是可能蜕变成悲惨。
4.不过,对幸福生活更深的反思,毕竟能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过去一个世纪的家庭革命的真正意义。这场革命并没有直接给人带来幸福,而只是给人制造了追求幸福的自由空间。约束人们过日子的方式的纲常秩序被瓦解了,人们必须直面自己的个体命运,不能依靠任何外在的强制和依托,而要自己学会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过日子和“做人”的道理。但就像任何现代国家中所发生的一样,更大的自由也往往意味着更多的无助;更广阔的空间,往往也会使人更加手足无措。道路没有了清晰的界标,是因为相信每个人都可能凭着自己的力量走上正路,而并不意味着无论怎么走都是平坦无虞的;对于做不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人来说,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跌下悬崖。
但是这本书更多的体现的是作者自己的一些思考,因而很多方面没有太深入,这也是这本书的一大缺憾;不过作者自己也说,这只是另两本书的补充而已。

  《自杀作为中国问题》读后感(五):跟吴飞学如何提问题

    暂时规避吴飞视野中“中国---西方”对立图景的合理性(短评里对这个问题的质疑显得过于轻浮),顺着他的逻辑,来摸索一个不掉书袋的博士生在田野中如何提出一个大问题、好问题。
    与涂尔干相比,吴飞对自杀问题的提出并不是基于对社会秩序的关注。严格来说,涂尔干关注的是自杀率的飙升,而吴飞关注的是个体自杀行为背后的rationale,追问的是人为什么要放弃生命。
    然而吴飞对自杀的关注并没有停留在自杀的“表面维度”,在探索自杀在中国的表现形态之余,他把自杀视为中国现代性问题的一个表征,尝试通过自杀来追溯现代情境下中国人的生死观念。这种努力是从反思西方自杀学的理论传统和深层关怀、进而回到中国的思想传统本身来进行的。
    佩服彼时学者敢于提大问题的勇气,当然,这跟吴飞在哈佛旁门左道的修课是有关的。他首先进入基督教文明的脉络,尝试厘清自杀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成为唯一的哲学问题,在西方人对“to be or not to be”的挣扎追问背后,隐含着怎样的本质关怀。
    反思吴飞问题意识的来源,可以看出,他在近代自杀学史的文献梳理中发现了两种基本的话语:一是善与恶的纠缠,一是存在。
   从哲学史上的善恶辨析来看,自杀真正的根源,在于人性当中固有的个体性和社会性。所谓的个体性与社会性,对应于身体与灵魂的二分,这种二重性将对生活之好坏的追问推及人性的根本,即善(神性)、恶(罪性)的两面,往往,这两面呈现出相互包含、相互孕育的状态。在这里,涂尔干意义上的自杀者也可以被重新理解为暂时逃离了社会状态、重新回归自然的罪性(利己型自杀),或充分展现了自然地神性、也即人身上固有的社会性(利他型自杀)。吴飞对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理解并没有那么僵化,所谓的社会第一性,在他看来并不是先于个体存在的社会赋予了个体某种气质,而是人性中固有的社会性本身创造了社会。在这种二重性之外,取消了道德判断的“bare life”则是最基本的、无善无恶的生命形态。简言之,赤裸生命是载体,善恶特性附着于其上。
     对“存在”的重视根源于基督教,教义中对信、爱、望的强调,和对保存身体的坚持,已经在孕育一种“人的存在本身就是神圣的”的观点。这种神圣性,通常被归因于人所具有的理性的灵魂,自由意志作为理性灵魂的基本特点,也是可能使人作恶、道德堕落的原因之一。这种对“存在”本身的神圣性强调,将人们的注意力从对“德性”的关注上转移开,尤其到了科学主义盛行的时代里,人已不再被视为有德的灵魂与欲望的肉身的组合,而转化成为由神经组成的心理与由细胞组成的身体的组合。存在的意义超越了善恶道德的考量,而自杀,哪怕是出于再高尚的目的,也成为破坏健康的一种病态行为。
     相应的,自杀在西方也经历了一个由宗教问题到医学问题的转化。
     吴飞尝试以“善--恶”与“存在”两个维度为参照,切入中国自杀问题的讨论。他发现,中国人并没有像西方人那样,把生命仅当做一种存在、把死亡当做存在的消失。生命并不是一个静态的存在,而是一个动态的、实践的过程。也就是说,生命本身无所谓好坏,只有“过的好不好”。中国没有bare life中的善恶之争,生命观念中所包含的善恶冲突,只有在生命展开的过程之中才得以彰显。吴飞在这里提出了一个与“bare life”相对应的本土化概念:过日子。过日子,就是去体验充满不确定性的、难以把控的外在命运所给予个人的幸福与痛苦的过程。这一概念具有演绎性,与过日子相对的概念之一是“混日子”,即完全消极的承受痛苦,同时以守株待兔的方式等待幸福;而自杀与过日子则是一体两面,自杀是在无法承担厄运的情况下与命运同归于尽,自杀的人并不是真的不愿意活着,而是以彻底拒绝生命和否定厄运的方式来表达出对好的生活的渴望和认同,是不能混日子,是宁可不要生命,也不愿意苟活。
     由彼及此,自杀所追问的问题,也就是一种过日子的道理,也是一种做人之道(吴飞并没有讨论清楚“做人”与“过日子”的关系,权且将之等同起来)。那么,什么可以称得上是“日子过得好”呢?即对中国人而言,什么是“good life”呢?
     命运中潜伏的种种可能性在过日子的过程中被经验和体会,而过日子的过程又是在家庭中展开的。家庭这个空间,使得过日子的操作有了具体的场景性;而把过日子的过程放在家庭场景内部,也呈现出吴飞的隐含立场,即生命的至善在于追求一种“和睦”状态的家庭幸福。吴飞在这里有些自问自答的意味,对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来定位至善生活的倾向缺少反思。当然,作者这种聪明人肯定能敏锐的意识到这个问题,因而在后续的研究中,可以看到他在这一环节上进行“证明”的一系列努力。
    追溯有史记载的自杀案例,吴飞发现历史上的自杀者并不是没有高尚的德性,杀身成仁、舍身取义者甚广,相反,自杀者往往执着于某种德性而轻生,从而常被认为陷入了狷狂之道,有戾气。这一逻辑也同样适用于因家庭纠纷而轻生的自杀者。但他们的戾气在现代性的话语体系中往往被解读成“自由意志”,或被正名为“独立人格”,从而遮掩了这种执念所依赖的真实逻辑。举例说,许多妇女自杀者是出于跟家里人“赌气”的心态,所谓赌气,在一种表象的“压迫---反抗”的权力逻辑之外,恰恰是出于家庭成员之间情感上的相互看重,反而把亲人推向死亡的悲剧,“爱”与“怨”往往是一体两面。吴飞并没有忽略家庭生活对于社会大环境的嵌入性,随着个体主义伴随着现代性不可阻挡的渗透进家庭生活之中,所谓生活的至善,即对一种平衡状态的寻求,既能最大限度的保证个体的自由,同时也使得心灵获得幸福。这种论断还是不可避免的隐含着以西方文明为参照框架的、个体--社会的对立关系,人只有在关系之中牺牲、让渡一部分自我才能获得平衡与和谐。
     如果我们心中有了对幸福进行考量的原则,那么是否可以帮助人获得幸福呢?吴飞在第四章中提出了“为生民立命”如何可能的问题。在西方社会史上,随着神权与政权的分离,政治不在试图干预人心,心灵被交给了宗教。然而同样的问题放在中国语境下,却没有一个至善的上帝来照管人心。历史上的礼乐教化,曾经在循循善诱中帮助人们理解过日子的道理,而在现代中国,当家国不再同构为一体,家庭与政治在形式上成为了两个独立的领域。20世纪的这场革命只创造了个体独立追求幸福的空间,却没有带来幸福本身。此后,政治可以征用人心、利用人心,却不能为人心的幸福负责。一旦政治的逻辑变成了以经济繁荣为核心、从而不得不依托于“自利”的心性,这种分离的弊端就暴露了出来。所幸,文化的强大惯性之下,没有了纲常等级并不意味着人际关系和家庭政治的取消。生命中固有的善恶之争,依然在现代性的处境之下以独特的方式展开、凸显出来。吴飞在一个开放性的余论里重新回到了自杀研究的宏旨,颇具倾向性:所谓的自杀研究,并不是要简单的降低自杀率,而是要通过重新理解人心,重构中国的政治观念。

  《自杀作为中国问题》读后感(六):谁将重新的栽入

农村的家伦之乱,浓烈之极,明清的压榨,近代史对革命更暴烈的真相的麻木
另外一个就是,飞行的庙堂,还有西方来的学术,基督教的存在与语法
昨天看到的一个新闻是全家的一个农民自杀,这可是一个和希腊并驾齐驱的高度文明在这个土地上留下来的一个作品,青年选择怎样的态度,与怎样的行动
麻木的宣泄的移民,三流的学潮留下来的革命成果里面的一些排泄式的文艺思想
你点到即止,心知肚明
土地的丧失,式青年不可忍受的
比起有对象的革命,那女人和上帝吃青年的平常日子,更是剧烈的
选择割裂和自由开丰
我见到女人已经想要呕吐了
阻碍了土地,阻碍了身体,成了时代的戏剧,胎盘里面的恐惧者
率先的抛弃,愚蠢的祈求
父和女彻底的阻挡死了青年的出路
祭祀停止了
祭祀停止了
不能有身体
无力而呼吸
不可以爱情
不可以焚烧
唯有工厂
冲入诗歌
这种书,点到即止的划过,如同,西方的肌肤
他们终将默默的承受女人的道德深渊和语法的物的阻塞
会有决绝的雄性栽入他们质量的中心
那遍地的金刚与漫天的朝霞,必将在重新的永恒轮回中重新聚集
这里是女儿
她包容过
被撕碎过
热狂过
也冰冷过
她看着她的儿子,没有血光的笔直的祭祀
伦理绞杀爱情
尽头封死父亲
已经到了欧亚的尽头了
已经到了民族的中央了
已经可以开始禅门了
已经厌倦这彷徨的基督语法了
不在期待质量
就在这最暗的时刻,最质量绝望的时刻, 我重新回到了你
我不想为你写下东西
我想直接是你
彻底的重新奔袭
决裂的也是我
离开的也是我
沉静的也是我
这亚洲铜,暗暗的原谅
强壮的死亡
世世代代,成吉思汗
怒吧
砍吧
然后便干净了
重写周礼的时候已经足够
谁将重新的栽入

  《自杀作为中国问题》读后感(七):理解“中国式”自杀

To be or not to be, 活下去还是不活,是哈姆雷特在犹疑之间的自我拷问。而如何看待自杀行为,国家是否应当干预人们的自杀行为,却是社会大众与学者们永恒的议题。
2007年,吴飞博士所著的这本《自杀作为中国问题》经由三联书店出版,作为《自杀与美好》一书的补充与延展。该书收录了作者曾刊于《读书》上的四篇关于“理解自杀”的札记,一篇为“农家女”农村妇女健康支持小组的田野实践所做的评估,以及一篇对余华的小说《活着》的解读。整本书行文十分流畅,虽然“短小”,但却言之有物。作者对于中国的自杀问题既有自己独特的观察角度,又依据一定的田野调查与实证研究找寻到了可行的解决方案。
2002年,客居中国近二十年的加拿大医生费力鹏和他的中国同事在国际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Lancet)上发表了《中国自杀率:1995-1999》(Suicide Rate in China:1995-1999)一文,文中指出中国的自杀率已经达到十万分之二十三,这相当于当时美国的两倍,位居世界之首。尤其突出的是,女性自杀率远远高于男性自杀率,其中15岁到34岁的中国女性公民中,每10万人里年均约有37.8名女性自杀,而其中来自农村者占比高达93%。那么究竟是因为什么使得中国一跃成为当时世界上自杀率最高的国家?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妇女的自杀率如此之高?
学者与社会大众对此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妇女地位不平等使得妇女在家庭与社会中感觉受到压迫,因而导致了自杀。也有人认为,与之相反,应该是妇女地位的过高才导致了如此之高的自杀率,因为在上世纪中期家庭变革之前,农村里并没有那么多妇女自杀。那么妇女的地位高低究竟是否是导致妇女如此之高自杀率的直接因素呢?吴飞博士认为,这种说法未免太过于简单。他认为:“虽然不能说当今中国完全没有因受压迫而自杀的个案,但总体而言,自杀并不是这个层面上的政治问题。人们恰恰是因为获得了更大的独立空间,所以有更多的权利来追求独立人格和尊严,‘逞其戾气,率尔投缳’有了更多的理由。”在他看来,一旦“戾气”被正名为“独立人格”,人们便会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处在如此深刻的一个矛盾之中:没有独立人格和面子,日子总是过不好;但是,对独立人格和面子的过分追求,却有可能让自己把命也丢掉。
这种深处于自杀之中的矛盾,体现在西方文化中便是善与恶的悖谬。“在基督教文明里,自杀要么是罪,要么是美德,或者两方面冲突地纠结在一起,从而形成一种‘德性之罪’。”书中提到,西方古典文学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两个自杀的主人公是《麦克白》中的麦克白夫人和《悲惨世界》中的沙威,他们首先被戴上了恶人的脸谱,之后因为自己忍受不了良心的谴责从而在忏悔中走上了自杀的道路。在作者看来,他们恰恰非常符合基督教所倡导的基本德性,因为基督教的教义要求人们要进行彻底的忏悔,并认识到自己的罪。然而,悖谬的是,基督教教义一方面让人们不要对尘世的生活与美好抱有太大的希望,要求人们进行彻底的忏悔,另一方面又不准人们失去救赎的希望。然而这种彻底的忏悔与否定并不能拯救这些迷途的羔羊,反而会让这种对自己被救赎的绝望坚决地将他们送入地狱。
在西方文化中,自杀行为在本体上即存在善恶之分;而在中国文化中,人们在对自杀行为进行评价时更看重自杀的理由。在基督教的语境下,自杀行为本身就包含着罪恶,这种罪恶是对上帝不信任和背叛。因此中世纪也曾有对自杀者的尸体实施鞭刑等惩罚,可是死者已逝,这种惩罚的意义可能更偏重于以儆效尤。因此,有人认为,中国语境中“体之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实质上是与基督教教义中相平行的自杀禁忌,这样说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吴飞博士认为这种理解未必太过于机械。因为当基督徒说人的生命属于上帝时,他实质上表达的是一种更具有实质意义的哲学观念,而我们在考虑父母时所指的是自杀禁令应当服务于孝顺与慈爱这样一种更高级别的德性,并非是一种哲学本体上的理念。
吴飞博士在书中指出,很多人把中国与基督教的观念进行机械的对比,从而得出中国与日本、印度等国一样,均是对自杀持肯定态度。但这种对比并不能有效帮助我们真正地理解中国语境下的自杀问题。他在书中指出,在理解中国自杀问题时,我们需要在理解中国社会与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彻底消化西方的文化理念和学说,从而真正把握两者的实质不同与相同之处,进而才能回到中国的社会语境之下去考察我国的自杀问题。在当代西方,自杀问题的研究几乎已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家参与,而是由精神医学全权接管。著名精神医学家涂尔干在他的《自杀论》中提出,自杀的真正根源,在于人性当中固有的个体性和社会性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这种精神分析的理论是否能解释中国语境下的自杀现象呢?
吴飞博士认为,在中国,善与恶之间的这对张力,既没有体现为涂尔干理论中的人性二元,也没有表现为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理论中的双重本能,而是体现为家庭中爱与怨的纠葛、社会精神气质中对独立人格的推崇与和谐地过日子之间的冲突。因此,我们不能直接将发生在中国的自杀现象套用至西方的理论之下,而是应当探究其中所蕴含的冲突根源,并找到背后所真正起着主导作用的原因。
根据这种考察路径,要真正理解中国式自杀,需要对中国文化中的生命观念,以及生命中的善恶冲突进行深入而全面的考察。中文的“命”除了“生命”之外,还有“命运”这一层含义。书中指出,中国不同于西方的是,中国文化中并没有将生命的理解为一种静态的存在,而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因此,相对于西方文化中的“自然生命状态”,“过日子”就是中国文化中最基本的生活状态。在大量的田野调查后,吴飞博士发现大多数自杀未遂的妇女自杀的原因都基于十分琐碎的家事,有的是因为赌气,有的是因为怨恨,但他认为究其根源,是这些妇女没有掌握好“过日子”的“理”,更通俗地说,也就是没有学会并掌握获得幸福生活的方法。他在书中进一步指出,上个世纪中国的家庭革命并没有直接给人带来幸福,而仅仅是给人制造了独立追求幸福的自由空间。约束人们过日子方式的纲常秩序也由此被瓦解,人们必须直接面对自己的个体命运,不能依靠任何外在的强制和依托,而是要自己学会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过日子和做人的“理”。家庭等级制度被消灭,可是“家庭政治”并未消失。并且妇女在更加复杂的家庭政治关系中总是处在更复杂微妙、更难以把握的关系之中。
那么回到最初的问题,我们究竟应当如何对待自杀行为?是否要对自杀进行干预?如果要干预应当采取何种路径?吴飞博士在河南省花果山村的调研结果显示,35.14%的人认为,自杀完全是个人的事,别人不应干预也无法干预。并且,对于一个普通的地方政府而言,干预自杀的任务不能归给任何一个既有的政府部门,并且一个地方的自杀率看上去也不会影响当地的安定团结与经济发展。因此这样看来,自杀完全与国家和社会无关,纯粹属于私人事务。那么我们是否还要干预自杀呢?吴飞博士在该书中认为干预是必要的,但既不能通过对自杀的简单斥责与粗暴压制,也不能简单地帮助弱者进行革命和反抗,而是应当想办法帮助人们维护家庭的和谐。
这一路径的收效在该书第四篇针对“农家女”农村妇女健康支持小组的实践评估中得到了的印证。自2003年以来,该小组在河北省正定、青龙、海兴三县实地开展活动,她们在村庄里组织文艺队进行文艺演出;在各村建立小型图书馆,让小组妇女成员定期读书学习知识;小组组织农村妇女谈心,帮助其解决一些生活上无法解决的人际关系问题。除此之外,她们还在北京举办了四期针对有自杀未遂经历的农村妇女的培训,旨在培养她们相互帮助的意识,并学会以更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自己回去之后的生活。该小组的活动持续了两年之后,她们所到过的村庄再也没有人自杀。吴飞博士认为,这种田野实践也许并不一定具有全国意义上的代表性,但却为我国社会背景之下的自杀干预提供了可行而有效的路径。
笔者认为,该书对于中国文化中“生命”内涵的探究为中国的自杀现象研究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考察角度,以及其针对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农村妇女自杀的原因剖析也十分具有说服力。但不足之处在于,农村妇女的自杀是否就能展现中国自杀问题的全部图景?农村妇女自杀的原因是否就能适用于中国语境下所有的自杀行为?笔者认为不然。
香港大学于2012年发表了名为《中国自杀率报告:2002~2011》的研究报告,其中指出,2002至2011年间,中国的年平均自杀率下降到了每10万人9.8例,降幅达到58%。其中最大的转变在于35岁以下的农村女性,自杀率减少了90%。但是,这并不能体现我国自杀现象的全貌,根据相关研究,近年来我国老年人的自杀率居高不下。如今,老年人口在中国人口中增长最快,每10万65岁到69岁的城市老年人中有9.9人自杀,每10万70岁到74岁的农村老年人中有41.7人自杀,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倍到五倍。老人自杀率在过去10年的头5年总体下降,城市比乡村下降更快,但是这个比率从2008年开始保持不变甚至回升。除此之外,校园自杀事件以及进城农民工的自杀现象也是层出不穷。那么是否存在一种可能,即我们需要在划分不同的社会群体的基础之上,对不同群体的自杀行为进行具有针对性的研究与考察,从而实施相应的干预措施?笔者认为,这种划分与精细化的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因为,自杀对于全人类虽然是具有普遍性的行为,但其在不同的文化体系,乃至不同的社会群体中,可能是由完全不同的原因所导致。
该书中对农村妇女的自杀根源的探讨虽然有其一定的局限性,但其所提出的考察路径与研究方法仍值得社会科学领域的学习和研究者所借鉴。书中作者反复强调,在研究中国的问题时,既不能捂住双耳将西方的理论与研究方法拒之门外,也不能僵硬地直接照搬西方理论,而应当在深刻了解中西方理论与文化背景的基础之上,把握两者的共性与本质区别,从而找到中国语境下问题的真正根源之所在。子曰:“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正如吴飞博士在书中所说,自杀问题所激发我们的,并不仅仅是降低自杀率,而是通过重新理解人心,再重新构造中国的政治观念。这才是真正理解“中国式”自杀的题中之意。

《自杀作为中国问题》读后感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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